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257号)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要求,2023年,我市完成了秀英区东山镇光明村委会上龙村四队十四队水塘、玉下村委会七组鱼塘、光明村委会卜正村七八九队水塘,长流镇美李村委会班帅公庙旁水塘、长北村委会式金村池塘等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要求(试行)》,邀请3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5条水体进行了现场核查、审阅资料,并通过专家小组评审验收。经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实地检查等方式复核,认定5条水体已消除黑臭,同意通过复核。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将有关治理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以便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来,联系电话:0898-68723894。
附件:1.我市2023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2.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报告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