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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919日消息(李祺 刘铭瀛 叶宇城)9月19日,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专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全域规划处处长李佳,海南省水务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处长符云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2024年9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配套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我省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也公开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省、“三一带一区”、市县及各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监督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在发布会上介绍,省生态环境厅搭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在各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厅局大力配合下,实现“海易办”“海政通”、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的互联互通,平台累计访问量近14万人次,为决策部门和相关企业、公众提供前期环境可行性研判服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在严守自贸港环境质量底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介绍,《方案》明确支持重大交通项目的选址和建设,通过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为交通项目提供了空间布局约束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科学指导。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加强了对交通项目等开发活动环境风险的源头防控,同时促进了交通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省根据生态立省实际,经优化后共划定了737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88个(占陆域和近岸海域面积的52.8%、36.3%)、重点管控单元180个(占陆域和近岸海域面积的11.5%、10.4%)、一般管控单元69个(占陆域和近岸海域面积的35.7%、53.3%),与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环境治理格局相符。截至目前,全省需由省政府审批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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