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口市2022年禁塑工作推进情况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2022年禁塑工作推进情况第三方评估
(二)单位数量:1家项目承担单位
(三)工作内容
1.参照《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最新发布为准)和我市实际,按季度对海口市各区政府禁塑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并于2022年底前完成海口市禁塑工作推进自查自评工作。
2.每季度提交海口市各区政府禁塑工作推进情况评估报告,2022年12月底前提交海口市禁塑工作推进情况年度自查自评报告。总体各阶段工作进度应服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阶段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
3.及时总结海口市禁塑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集成创新并协助推广海口市禁塑工作经验。
(四)项目经费:27万元人民币以下。
(五)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六)主要成果
1.海口市各区政府禁塑工作推进情况季度评估报告(2022年第二至第四季度每季度提供)。
2.海口市各区政府禁塑工作推进情况年度评估报告(2022年底提供)。
(一)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三)近三年内承担过政府委托的禁塑评估类项目的单位优先。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表(附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工作内容与方法、人员保障与类似业绩、成果指标和经费说明等内容。
(二)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于5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十五号楼南6017(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政府第二办公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吉先生 电话:0898-68723903
海口市2022年禁塑工作推进情况评估项目申报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签章)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 | ||||
申请单位 简 介 | (重点介绍相关业绩,可另附佐证材料) | |||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1.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并用A4纸打印。
2.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3. 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填写与本技术服务相关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