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系统
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铺前湾(海口段)美丽海湾创建技术服务机构的询价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美丽海湾、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海口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海口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我局开展铺前湾(海口段)创建国家、省级美丽海湾工作,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承担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标国家、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指标和工作要求,开展铺前湾(海口段)海湾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调研,系统梳理海湾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海湾保护和治理成效,总结成立得住、推得开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海湾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的阶段性进展,为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美丽海湾提供支撑。

    (一)美丽海湾建设调研分析总结

    1、梳理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进展.基于资料收集和现场座谈调研,汇总、梳理“十四五”期间海口市实施铺前湾(海口段)美丽海湾建设的任务措施、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

    2、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计算.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指标(试行)》,制定铺前湾(海口段)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支撑资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计算海湾水质优良比例、海湾洁净状况、东寨港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情况、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江东新区绿色低碳发展等有关指标情况。按照《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方法》,开展海湾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对于符合美丽海湾建设要求的指标,整理完善指标佐证材料;对于尚不完全符合美丽海湾建设要求的指标,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制定铺前湾海口与文昌美丽海湾联合创建机制,共同推动实施铺前湾海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保护铺前湾海域生态环境。

    (二)美丽海湾创建资料

    1、总结美丽海湾建设成效.分析实施前后海湾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评估任务措施和项目工程的实施成效。

    2、凝练美丽海湾建设经验.系统梳理铺前湾(海口段)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总结凝练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将美丽海湾建设特色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强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于美丽海湾建设的参与意识。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6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三、服务时间

    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51230

    四、询价范围

    含开展海口市铺前湾(海口段)美丽海湾建设调研分析、综合评估等美丽海湾创建技术支撑工作报价及概算明细。

    五、工作要求

    通过现场深入调研和广泛收集各行业部门资料,按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客观、全面分析海口市铺前湾(海口段)建设进展。以打造生态型美丽海湾建设海口样板为目标,突出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综合评估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成效,总结凝练美丽海湾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模式,为美丽海湾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今后其它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提供借鉴。

    六、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

    (六)美丽海湾申报、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等相关业绩。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材料

    ()单位简介;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八)服务质量承诺函;

  (九)相关业绩清单和证明;

  (十)其他技术能力、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报价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8717:00,以纸质件密封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二)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资料要求密封的资料,本单位将予以拒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36659103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5栋南楼66011室海洋环境管理科。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