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海口市噪声监测设备搬迁有关工作项目,欢迎符合条件服务机构提供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噪声监测设备搬迁有关工作项目。
二、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11.5万元。
三、项目内容
1.组织对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枫丹白露、龙华区政府3个调整点位进行设备搬迁;将天地凤凰城点位已完成建设的仪器设备重新搬迁至海口市人民政府点位;将滨江路天上人间点位已完成建设的仪器设备重新搬迁至新点位。
2.组织对搬迁点位报告报批,确保批准。
3.组织对海口市第九中学、英才滨江小学、海南白驹学校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位各安装1个围栏并配套1个折叠梯
4.根据《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技术要求,组织对搬迁点位进行点位选取和调整搬迁以及编制报告。
四、服务期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需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填写并提供《遴选报价单》(附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中应有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时间节点。
(六)供应商提供技术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上述遴选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遴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楼6027室(生态科)。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前(如是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签收。
遴选联系人:陈健,电话:17766963993。
附件:遴选报价单
遴选报价单
年 月 日
采 购 需 求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备注 | |
海口市噪声监测设备搬迁有关工作项目 |
1.组织对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枫丹白露、龙华区政府3个调整点位进行设备搬迁;将天地凤凰城点位已完成建设的仪器设备重新搬迁至海口市人民政府点位;将滨江路天上人间点位已完成建设的仪器设备重新搬迁至新点位 2.组织对搬迁点位报告报批,确保批准。 3.组织对海口市第九中学、英才滨江小学、海南白驹学校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位各安装1个围栏并配套1个折叠梯 4.根据《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技术要求,组织对搬迁点位进行点位选取和调整搬迁以及编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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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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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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