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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关于遴选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修订单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海口市龙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海口市龙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上三个环境应急预案的后续修订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修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4年对《海口市龙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口市龙华区龙华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海口市龙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上三个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后续修订工作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10万元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封面著“海口市龙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7. 报价文件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418-2024424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增补材料。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213

    3.报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2036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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