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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海口市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污泥处置巩固提升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口市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项目。

(二)单位数量:1家项目承担单位。

(三)工作内容:

1.3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和抽查检查。

2.针对海口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对污泥处置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3.针对污泥产生、运输和处理处置等环节,形成海口市污泥全流程污染防治技术指引。

4.结合以上工作形成巩固提升总结报告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四)主要成果:2024年海口市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总结报告。

(五)完成时间:202410月底前。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3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三)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八)服务质量承诺函;

(九)相关业绩清单和证明;

(十)其他技术能力、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417日上午830—419日下午530将纸质报名材料密封,邮寄或者现场送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6017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8—68723903


附件:报价单

采购

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注

海口市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项目

1.3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和抽查检查。

2.针对海口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对污泥处置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3.针对污泥产生、运输和处理处置等环节,形成海口市污泥全流程污染防治技术指引。

4.形成巩固提升总结报告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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