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美舍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美舍河流域各项治理任务和目标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成效提供保障,我局拟组织开展美舍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美舍河水环境质量状况巩固提升评估项目技术单位。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美舍河水环境质量状况巩固提升评估
二、项目内容
全面开展海口市美舍河巩固提升现场调查,对比分析巩固提升前后水环境问题变化情况,复核各项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并评估措施效果。通过分析流域水环境变化趋势,工程措施和管理工作对整体水质改善效益贡献情况,污水厂等减排设施运维及削减情况等,分析存在的不足和缺项,提出优化措施建议,编写专业评估和优化措施报告。
三、项目预算
不超过4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五、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相关证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相关业绩证明;
6.填写《项目申请书》,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著“《海口市美舍河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工作》报名材料”。
六、报名事宜
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月23日-2月28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以纸质密闭信封邮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现场送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6楼601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898-68723900
七、其他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单位必须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清楚工作内容后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交遴选文件,
2.申报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提交后不得撤回、修改,因其错漏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最终选定结果以参选单位中择优确定;
4.本项目解释权归我局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