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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海口市美丽海湾建设评估及优秀案例申报工作询价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美丽海湾、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海口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海口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我局拟对海口湾、澄迈湾(海口段)、铺前湾(海口段)等三个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状况及人海关系等方面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评估和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承担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委托开展海口市美丽海湾建设评估及优秀案例申报工作。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资金不高于人民币58万元,高于58万元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服务时间

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3630

四、询价范围

含开展海口市美丽海湾建设评估、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技术支撑报价及概算明细。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了解海口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按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凝练总结海口湾、澄迈湾(海口段)、铺前湾(海口段)等三个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状况及人海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针对评估存在的短板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同时,进一步明确海口市美丽海湾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时间节点、建设总体要求、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形成海口市美丽海湾建设评估报告。

(二)申报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按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对符合美丽海湾要求的海湾,协助开展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包括集成相关海湾生态环境相关数据资料,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提供资料支撑和申报建议,为后续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报价人资质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申报单位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及业绩,在人员方面须具有完成编写实施方案、优秀案例总结材料的专业技术能力。

七、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报价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3617:00(周六日不受理),以纸质件密封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二)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资料要求密封的资料,本单位将予以拒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工;电话:0898-68723894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5栋南楼66011室海洋环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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