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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海环规字〔2022〕1 号
成文日期: 2022-01-26 18:30
发布日期: 2022-01-29 10:30
时 效 性: 废止、失效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免费环保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海口市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使用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海南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环函〔2019360要求,持续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工作,加强机械排气监管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登记上牌对象

全市在用和新购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打桩机、叉车、机场地勤设备、港作机械、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申报登记方式

(一)网上申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微信搜索“海南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小程序进行注册申报,上传并经审核完成后由登记发牌单位发放信息采集卡和环保号牌。

(二)现场申报

无法通过网络申报的机械所有人或使用者,可联系登记发牌单位开展现场申报,审核完成后申领信息采集卡和环保号牌。

以上申报均无需缴纳费用。

三、登记上牌材料清单

   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新办理环保登记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机身及铭牌相关照片。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权属证明(2021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提供购买合同、购买发票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2)等均可;2021 年10月1日起(含)购买的均需提供购置发票)。
    (四)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个人或单位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机械上牌补贴材料清单

本《通告》印发之日前,在我市已自费办理环保登记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单位可申请号牌资金补贴。补贴申报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收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收费凭证原件遗失的,由收费凭证出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与原件核对)。
    (五)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与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与注册单位同名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
    (六)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个人或单位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七)补贴金额80元/台。

五、申报时间

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六、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1.登记发牌和补贴服务单位:海南省城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龙华区金盘开发区金花路金花新村D型公寓2号;电话:0898-65950124。各区登记发牌联系人:秀英区苏工18689994567;龙华区 吴工 15289850981;琼山区 刘工 18489098250;美兰区 韩工 13700452010。

2.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20室;电话:0898-68723905。

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发牌监管投诉电话:海口市生态环境局0898-68716865。

七、管理措施

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未开展备案登记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进行改正,罚款五百元。

附件:1.《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资金申请表》;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承诺函(模板)。                                                                                                                     

海南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二维码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

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资金申请表

机械所有人信息

机械所有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身份证号码


机械信息

机械登记所在地


登记日期


发动机编号


机械编码


机械登记所在地


登记日期


发动机编号


机械编码


机械登记所在地


登记日期


发动机编号


机械编码


代办人

信息

    


联系方式(手机)


身份证号码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办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否则追究责任。   

机械所有人(代办人)签名             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认定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填写)

是否符合领取财政资金的条件     是   否   

资金金额(元)


生态环境部门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       经办日期(公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对审核环节负责,否则追究责任

资金发放

资金金额(元)


¥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机械所有人开户行


户名


账号


领款人签名


备注:

注:1.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生态环境部门存查,二联机械所有人存查。

    2.同一个机械所有人同时申领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资金,可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电子表格一并填报申领。

附件2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机械编码为                   、发动机编号为                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本人(本单位)所有,今后如产生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机械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单位(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编码: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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