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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3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

我局在利用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结合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减排、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发布800余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环保政务公开(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发布160余条,环保专栏(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环保服务等)信息发布120余条,微博微信合计发布信息环境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等1709篇,较好地实现了公开信息、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目的,对树立环境保护政府部门形象、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和互动、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载体

 1.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充分发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第一信息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新版网站于2016年11月24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局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自然生态、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保宣教、环保要闻、工作动态、环评验收公示、曝光台、环境信息发布等专栏发布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等各类环境信息,同时设置办事指南、在线投诉、在线咨询等栏目,为民众提供全面优质的综合环境信息,便于公众之情、参与和监督。

2.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

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海口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链接;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中发布本部门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公文直通车、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等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的监督检查板块发布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在在线服务专栏的公共事业版块发布环保服务信息。

3.新闻媒体

在海口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日报》等新闻媒体每日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发布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海口日报》发布2015年度海口市环境质量公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等。

4.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

充分发挥和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发布每日空气质量日报,扩大信息发布面,发布环境质量、工作动态、环境整治、环境监管等信息,并设专人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实时受理公众环境咨询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内容

1. 政务信息公开

2016年,我局向环境保护部、环保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市委市政府等报送信息720篇,采用225篇,发表290篇次,其中市委《海口要情》采用16篇、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34篇、《中国环境报》采用5篇、《省厅网站》采用7篇、《海南日报》采用10篇、《海口日报》采用31篇、《国际旅游岛商报》采用4篇、《南海网》采用2篇、《海南特区报》采用2篇、《南国都市报、人民网、新华网》各采用1篇、局简报采用175篇。

1-12月共编辑了36期《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简报》并上报市领导和省厅领导。该项信息工作反映了我市环保工作的现状和成果,对宣传环保、促进环保工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我局2016 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获得市政府海口市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表彰

2.行政职权信息公开

我局已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共10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行政处罚共76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其它权力2项),清理出责任事项103项(其中:部门职责55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8项、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10项),并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官方网站公开专栏上公开。

3.空气质量和水质信息公开

一是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在海口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局门户网站、微博公布空气质量日报及总体评价,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与气象部门合作,在局门户网站增加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发布未来24小时预测情况;在火山口世界地质公园设立LED显示屏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二是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每月海水浴场水质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在市政府及局门户网站公布城市内河(湖)水体环境状况月报和季报;在省政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定期发布全市19个水体水质监测信息。三是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年报;2016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海口日报》发布2015年海口市环境质量公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等。

4、环保审批信息公开

一是开设环保审批网上申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14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设置环保审批网上申报栏目,并设在线咨询和在线投诉专栏,方便民众办理环保业务。二是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我局对拟批准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提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意见,每月公布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单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2016年共公布环保审批信息65条,环保验收信息256条,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95条。

5、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对企业环保守法情况的公示,每月发布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2016年公开环境违法企业58家,申请法院执行案件52件。二是环境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在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我市开展的大气、水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三是环境保护重点监控单位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海口市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环境保护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并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并按规定予以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革,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继续拓展,内容仍需深入细化,载体还需丰富完善。2017 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局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和微信等渠道的作用,及时、有效发布环境保护信息。

(三)加强主动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尤其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发布后,要及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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