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有关内容、廉洁性评估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属单位意见建议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属个人意见建议的,请属个人真实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19室;
(二)电子邮箱:zhoujp@haikou.gov.cn。
附件:1.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制度廉洁性评估表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