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满后,结合公众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