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有序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修编)项目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修编)
二、项目内容: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技术要求,完成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修订),两个月内须完成规划编制(修订),并批准实施。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四、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相关证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封面著“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修编)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止(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不增补材料。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6楼6017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68723890,电子邮箱:hktr@haikou.gov.cn
六、其他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单位必须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清楚工作内容后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现场提交遴选文件;
2.遴选文件提交后不得撤回、修改,因其错漏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最终选定结果以参选单位中择优确定;
4.本项目解释权归我局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