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海口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水平,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废水回收利用规范》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海口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污染控制规范(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共1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19室;
(二)电子邮箱:hakdqb@163.com。
附件:海口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污染控制规范(征求公众意见稿)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