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锅炉使用单位:
为深化推进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削减氮氧化物浓度,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拟在全市开展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包括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全市范围内的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对符合要求的锅炉使用单位给予资金补贴支持,其中高新区锅炉使用单位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锅炉使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更换燃烧器、末端治理、更换燃烧器+末端治理组合等提标改造技术路线,确定改造方案。燃气锅炉原则上不鼓励单独采用烟气末端治理技术路线进行改造。
三、提标改造后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锅炉提标改造前、后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锅炉提标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以下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0mg/m3。
四、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设计与实施应当由锅炉制造企业、燃烧器制造商及其授权单位承担,并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
五、请在用锅炉单位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海口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计划表》(盖章)报送我局,以便汇总申请专项资金,补贴金额最多不超过改造治理费用的50%。
附件:海口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计划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68722451;邮箱:hakdq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