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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我市优良环境质量现将我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一是涉及环境类的行政许可都已实行不见面审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公布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依据、受理条件等内容。二是全面压缩审批时限。环评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入河排污口审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一并审批。严格实施“三线一单”及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

二、加强环保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一是加强环保立法工作。完成《海口市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制度。报备《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通知》(海环规字〔20211号),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四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目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定出台行政决策、合同审核、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法律顾问新型智库作用。

三是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印发《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书目及学习任务。二是制定并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环法字[2021]6号),并组织开展“我市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班培训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案例讲解讲座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培训会。三是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书》,按时向检察院反馈整改情况。四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3件和政协提案27件,均已答复办结,办结率为100%。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我局积极在局门户网站、“双微”平台、报刊等载体,及时发布、宣传工作信息。并及时答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办理6宗依申请公开件,答复率100%

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及时组织核查相关情况,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受理12345投诉办件973件。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微博编辑发布823篇(含每日空气质量日报),编辑发布微信信息1603篇。二是围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节能低碳日”“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场,现场宣传活动30余场次,共发送宣传资料50000余册、环保礼品3500余个。三是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线上云开放参观浏览人次31000余次,组织21场次现场参观活动,700余名学生、市民参加活动。四是开展“绿色海口,活动之都”环保主题摄影大赛。

八、下一步工作

继续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与市综合执法局对接和沟通,进一步落实环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遵循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六进”普法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四是继续抓好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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