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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水质目标

(一)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100%;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100%。各考核断面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

(二)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为100%

(四)城镇内河()水质达标比例100%

(五)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极差控制比例0%

(六)近岸海域水质考核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90%

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体治理

1.提升水功能区水质。加强水环境问题整治,确保我市南渡江琼山农业用水区、南渡江海口饮用水水源区、南渡江琼山工农业用水区、南渡江海口景观娱乐渔业用水区的水质达到相应水功能区目标,4个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见附件2(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扎实推进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治理。加大2019年未达标的海口市秀英沟市二十七小、白水塘、山内溪整治力度,确保2020年水质稳定达标;巩固其余城镇内河湖水体水质整治成效,确保30个城镇内河湖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

3.全面加强入海河流不达标水体治理。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8270 号)要求,2020 年底前我市21 条入海河流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协助排查不稳定达标入海河流存在问题;各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应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入海河流水体治理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提升我市入海河流水质,切实完成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

(二)统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1.开展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和调查工作,继续完善水源地相关信息,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南渡江龙塘、永庄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秀英区、琼山区对辖区内城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巡查频次,对存在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2.开展万人千吨(日供水服务万人或千吨以上)水源“划、立、治”工作,推进还未设立保护区的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排查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深入开展问题整治。到2020年底前,29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完成率不低于80%(附件3)。

(三)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20年底,我市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科学划定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全力提高污水管网覆盖面,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市政管理局)

2.做好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置。完善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取消超划禁养区,明确禁养区划定范围,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按照“养分平衡、以养促种”,促进畜禽粪污养分高效利用,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绿色防控和统方统治,提高化肥和农药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收集处理或综合利用,继续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得到一定消除。2020年,我市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居)总数为202个,拟建设设施行政村(居)数量30个,拟建设设施数量850套,覆盖自然村数量125(附件4)(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4.加快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进一步完善设施,按照规范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做好油罐管防渗漏监测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5.抓好入河和入海排污口管理。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许可证,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实行入河、入海排污口登记建档,以及重点海域名录编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五)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1.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持续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对船上产生的船舶水污染物应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和转移处置。将登记在册纳入管理的大中型(12米及以上)海洋渔业船舶污染防治范围,全力推进我市渔船污染防治。对航行于我市水域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牵头单位:海口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对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和各环节实施分类管理,实施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机制和联合监管制度。(牵头单位:海口海事局、市交通运输港航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海口港(包含马村港、秀英港)要建立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机制,做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根据我市渔港建设规划,已建成使用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等重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联动;新建渔港要加强与市政公共处理设施衔接,全面推进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港航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城市节水。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七)加强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规定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在市级门户网站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体系,每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统筹落实《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府办〔201654号)《海口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海府办〔2018152号),确定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项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按照任务完成时限顺利推进。

()加强过程管理。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过程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进展调度系统”要求,每月按时、高质报送重点工作任务进展。

(三)加强考核。按照《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细则(试行)》,对各区、相关部门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一览表

2.4个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表

3.“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4.2020年我市农村生活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一览表

序号

考核区域

考核类别

地表水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近岸海域考核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比例(%

考核断面数(个)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地表水劣V

水体控制比例(%

1

全省

国考

17

100

0

100

100

0

100

/

省考

142

95

0

/

100

/

95

100

2

海口

国考

5

100

0

100

100

0

100

/

省考

8

100

0

/

100

/

90

100


附件2.

4个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表

序号

所属一级水功能区名称

所属二级水功能区名称

断面(点位)名称

水质目标

所在辖区

1

南渡江西游澄迈、海口开发利用区

南渡江琼山农业用水区

西江(美仁坡椰子头村)

龙华区

2

南渡江海口饮用水水源区

龙塘

琼山区

3

南渡江琼山工农业用水区

南渡江大桥

(老桥)

琼山区

4

南渡江海口景观娱乐渔业用水区

流水坡(儒房)

美兰区

附件3

海口市“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问题序号

市县

水源地名称

是否划定保护区

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情况

问题类型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问题具体情况

问题整治措施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备注

1

琼山区

甲子镇九尾水库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农业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农业种植约418亩,主要种植桔子、荔枝、槟榔、菠萝、橡胶。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

1.已制定乡镇水源级及以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机制;2.制定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逐步退出机制。3.在巡查时,未发现有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4.长期工作,按长效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2

农业面源

二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农业种植约296亩,主要种植桔子、荔枝、槟榔、菠萝、橡胶。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恢复生态。

1.已制定乡镇水源级及以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机制。在巡查时,未发现有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3.长期工作,按长效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3

高黄水库

未设立

农业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农业种植约2158.7亩,主要种植槟榔、菠萝、橡胶、胡椒、水稻。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

1.根据已制定乡镇水源级及以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机制开展管理工作;2.根据已制定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逐步退出机制,依据实际情况逐步退出。3.20194月份起开展高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巡查工作;在巡查时,未发现有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4.长期工作,按长效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4

农业面源

二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农业种植约1051亩,主要种植荔枝、龙眼、槟榔、菠萝、橡胶、胡椒、水稻。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恢复生态。

1.已制定乡镇水源级及以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机制。在巡查时,未发现有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3.长期工作,按长效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5

生活面源

一级

甲子镇排蛟村12户、42人,常住人口7人,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自然渗透,生活垃圾已经集中收集并处置。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资源化利用。

制定严格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巡查制度,每月至少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一次,并将巡查情况进行登记在册,有力震慑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的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尽快将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引至保护区外排放。

6

生活面源

一级

甲子镇黄土村9户、45人,常住人口8人,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自然渗透,生活垃圾已经集中收集并处置。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资源化利用。

制定严格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巡查制度,每月至少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一次,并将巡查情况进行登记在册,有力震慑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的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尽快将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引至保护区外排放。

7

畜禽养殖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黄土村存在一处养猪点,存栏量7头。

拆除、搬迁或关闭

已取缔

8

畜禽养殖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排蛟村一家农户在自家院落圈养生猪,存栏量9头。

拆除、搬迁或关闭

1.要求养殖户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养殖废水不流入水源保护区;2.协调养殖户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养殖生猪。

9

水产养殖

二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一处罗非鱼养殖点。

拆除、搬迁或关闭

1.协调养殖户逐步退出水源保护区养殖罗非鱼。

10

秀英区

东山水厂(秀英区东山镇岭北水库旁)

已设立

生活面源

二级

岭北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和海口东山高尔夫度假住宅区两个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已建设的项目。

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东山镇供水饮水工程。2.加强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污水抽运工作,建立外运台账。3.加强高尔夫度假住宅区污水治理管控,确保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因地制宜资源化利用。

1.市政府准备取消该水源地保护区,从南渡江取水解决东山镇用水问题,市水务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抽运,不直排入水源地;东山高尔夫度家住宅区内建有污水处理站,中水用于绿化,不外排。

11

西秀镇拔南村

未设立

其他问题

/

未划立保护区

根据《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协调水务部门加快该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该地区供水规划已列入《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2020年供水管网将覆盖。

位于金沙湾片区中,规划由永庄水厂供水

12

西秀镇荣山村

未设立

其他问题

/

未划立保护区

根据《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协调水务部门加快该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该地区供水规划已列入《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2020年供水管网将覆盖。

位于西海岸南片区中,规划由永庄水厂供水

13

西秀镇博养村

未设立

其他问题

/

未划立保护区

根据《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协调水务部门加快该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该地区供水规划已列入《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2020年供水管网将覆盖。

位于西海岸南片区中,规划由永庄水厂供水

14

西秀镇长德美新雨苍村

未设立

其他问题

/

未划立保护区

根据《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协调水务部门加快该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该地区供水规划已列入《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2020年供水管网将覆盖。

位于西海岸南片区中,规划由永庄水厂供水

15

美兰区

大致坡凤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生活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一个村庄,居住人员31户,168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护理后,一部分自然渗透,一部分定期清运至自家的果园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资源化利用。

1.书田已纳入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一期中,目前已完成前期手续及施工监理招标,即将开始建设。2.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

16

大致坡凤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生活面源

二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村庄,居住人员483户,2812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护理后,一部分自然渗透,一部分定期清运至自家的果园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资源化利用。

1冲湖村列入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目前已经完成建设。上园村等16个村庄列入2019年治理项目一期计划,目前已完成可研、设计、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等各项工作。2.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

17

大致坡凤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农业面源

二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农业种植约4818亩,主要种植椰子、蔬菜、槟榔、花卉、菠萝蜜树、橡胶树、甜薯和水稻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恢复生态。

1.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凤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2.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化肥农药;3.开展培训,传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

18

龙华区

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生活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梁陈渡口,2010年在离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中心约1000米处建成新的取水点并投入使用,保护区未重新划定。

拆除、搬迁或关闭

已发文请示区政府,由新坡镇政府牵头、区水务局配合,对渡口或取水口是否进行迁改做详细的论证,形成相应的报告,并上报区政府决策。

19

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农业面源

一级

在一、二级范围保护区内,种植水稻、瓜菜、地毯草种植面积达到3832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

1.龙华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2.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化肥农药;3.开展培训,传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

20

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畜禽养殖

二级

梁陈渡口堤岸外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水塘养鸭,建议搬移出保护区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恢复生态。

镇政府城管中队、驻村工作组、环保站、民丰村委会干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养鸭场所进行拆除清理并转移养殖物,清除违规养殖设施设备,清理圈地围栏并打开水闸进行放水,彻底清理养殖场所,消除养殖条件。

21

龙泉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畜禽养殖

一级

存在农户散养鸡

拆除、搬迁或关闭

已劝离农户在保护区范围内散养鸡。

22

农业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种植面积约1亩,主要种植芝麻、木薯等农作物。

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

1.龙华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2.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化肥农药;3.开展培训,传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

23

旅游餐饮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存在一家老爸茶店

拆除、搬迁或关闭

该老爸茶店已经搬离保护区。

24

其他问题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存在2家锯木材厂。

拆除、搬迁或关闭

2家锯木材厂已完成拆除。

25

其他问题

一级

水塔旁边有堆放杂物

加强环境治理

水塔附近的杂物已被清理。

26

其他问题

一级

1号水塔,界桩缺失2根;2号水塔缺失7根;未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完善界碑界桩

已补齐界桩。

27

龙桥镇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设立

生活面源

一级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居民楼和养老院,生活污水无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

1.开展镇域环境综合整治,协调水务部门加快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污水处理厂未建设完前,加强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龙桥镇已开展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

28

其他问题

一级

原公庙拆除重建,目前该公庙进行施工,公庙前堆放大量拆卸的木材,并且在现场切割,存在粉尘污染;需搬移木材堆放和加工。

加强环境治理

木材已搬离,已整改完成。

29

其他问题

一级

界桩缺失6

完善界碑界桩

已经重新设置补充界桩。


附件4

2020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县(区)

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居)总数(个)

拟建设设施行政村(居)数量(个)

拟建设设施数量(套)

覆盖自然村数量(个)

海口市

202

30

85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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