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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属地原则承担辖区内各开发区园区的生态环境管理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决策和市局党组工作部署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研究提出辖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革。

(二)指导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配合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排污口设置管理;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陆地等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配合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评价工作。

(五)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等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区级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开展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配合开展环境违法案件调查;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十三)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3.4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93.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3.4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93.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4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42万元,去年为垂改新单位,年初未申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2万元,占7.4%;卫生健康(类)支出20.39万元,占6.95%;节能环保(类)支出238.28万元,占81.21%;住房保障(类)支出13.03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3.42万元,去年为垂改新单位,年初未申报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去年为垂改新单位,年初未申报预算。

三、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55万元)去年为垂改新单位,年初未申报预算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3.42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293.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93.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去年为垂改新单位,年初未申报预算。

八、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29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7万元,占64.95%;项目支出102.85万元,占35.0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15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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