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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海洋环境保护和监测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负责拟定海洋与渔业监测计划,组织实施本市所辖海域水质、地质、生活体等监测  

()负责海洋与渔业水质生态环境监测,编制海洋与渔业监测报告、通报和海洋环境质量年报。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7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36.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36.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36.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上升32.31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预算,使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28万元;因机构改革新增两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15.69万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0.3%;节能环保支出306.65万元,占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5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本年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 1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3万元,新增购房补贴1.14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是新增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是新增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为新增预算项

三、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1.7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各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年预算持平减少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公务接待预算与去年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是本年未申报政府基金类项目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六、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36.79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36.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336.7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9万元,占42.1%;项目支出195万元,占57.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属于非行政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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