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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6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综述 

2016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双创”工作要求,切实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争创“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环保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全市环境空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一、 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有效监测天数为363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天数为277天,二级良天数为81天,超二级天数为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天数)为98.6%,优于2015年的98.3%。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μg/m316 μg/m339 μg/m321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9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07μg/m3在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名列第一。


 1  2016年海口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示意图

(二)主要旅游景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为1300个/cm3,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1000-1500个/cm3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

二、水环境质量

2016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仍有部分城市内河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为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分别为龙塘水厂、永庄水库和秀英水厂。2016年,龙塘水厂、永庄水库109项地表水源水质指标和秀英水厂39项地下水源水质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2.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海口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共19个,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点位5个和地下水型水源地点位14个。2016年,5个地表水水源地点位水质均达标;14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除总大肠菌群外,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全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二)地表水

1.国控断面

5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其中,儒房和农垦橡胶所一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后黎村、龙塘和演州河等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省控断面

8个省控断面中,除福美村断面外其余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控制目标。其中,儒房和农垦橡胶所一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后黎村、龙塘、演州河、群益村和巡崖村5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福美村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的控制目标,超标因子为总磷。

3.主要河流

    全市17条河流中,12条河流水质达标,其中南渡江、白石溪、昌旺溪、铁炉溪、三十六曲溪、演州河、演丰东河等7条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鸭程溪、罗雅河、荣山河、芙蓉河、美舍河等5条河流水质不达标。与2015年相比,全市河流水质基本持平。

(三)近岸海域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13个,分别为三联村、假日海滩、秀英港、寰岛海滩、粤海铁路南港、天尾角、海口倾废区、东寨港红树林、桂林洋、海口湾、铺前湾、荣山寮和海口湾度假旅游区。 2016年,全市13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或年度管理目标,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16年海口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道路交通昼间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一)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7分贝,比2015年提高0.7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9分贝,比2015年提高0.6分贝,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6年海口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处于正常环境本底水平。各个监测点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保持在本底水平;气溶胶及沉降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钾-40、镭-226、钍-234、锕-228活度浓度、饮用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钾-40和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及电磁辐射监测点的射频电场、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等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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