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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5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

 

 

 

 

 

 

 

 

 

综述

2015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争创“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环保目标,加强环境监管,有序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不断夯实海南“首善之城”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全市环境空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一、 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有效监测天数为355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天数为272天,二级良天数为77天,超二级天数为6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天数)为98.3%,优于2014年的98.1%。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μg/m3、14 μg/m3、40 μg/m3和22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0.9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03μg/m3在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名列第一。


1   2015年海口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示意图

(二)主要旅游景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为1200个/cm3,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1000-1500个/cm3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

  二、水环境质量

2015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7条河流水质达标率为64.7%,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市区内部分水体仍存在黑臭。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为两类:一是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龙塘水厂和永庄水库;二是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秀英水厂。2015年,龙塘水厂、永庄水库109项地表水源水质指标和秀英水厂39项地下水源水质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2.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在19个乡镇,包括5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和14个地下水型水源地。2015年,5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14个地下水类型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全市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二)地表水

1.国控断面

全市3个国控断面(儒房渡口、后黎村和龙塘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市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2.主要河流

全市17条河流中,有11条河流水质达标,其中南渡江、白石溪、昌旺溪、铁炉溪、三十六曲溪、演州河、演丰东河、演丰西河等8条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鸭程溪、罗雅河、荣山河、芙蓉河、美舍河、五源河等6条河流水质不达标。与2014年相比,全市河流水质基本持平

3.湖库

全市水库例行监测点位共3个,分别为云龙水库、沙坡水库和工业水库。2015年,云龙水库和沙坡水库水质符合所属环境功能区标准,工业水库水质未达标。全市湖泊例行监测点位共4个,分别为东西湖、红城湖、金牛岭人工湖和海大人工湖。2015年,4个湖泊水质均未达标。与2014年相比,主要湖库水质基本持平。

(三)近岸海域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13个,分别为三联村、假日海滩、秀英港、寰岛海滩、粤海铁路南港、天尾角、海口倾废区、东寨港红树林、桂林洋、海口湾、铺前湾、荣山寮和海口湾度假旅游区。2015年近岸海域各点位水质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三、声环境质量

海口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昼间功能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一)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比2014年上升0.1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3分贝,比2014年上升0.3分贝,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四、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各个监测点位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沉降物、地表水、饮用水中的总α、总β水平,土壤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和钾-40含量以及城市电磁辐射水平均保持相对稳定,未发现异常情况。中波发射台和输变电系统设施的监测结果表明,各个监测点位的电磁场的场强保持相对稳定,未发现异常情况。与2014年相比,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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