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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海口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单云鹏:

您提出的《关于在海口中心城区限时间划区域恢复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第 324 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减轻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导致 PM2.5 浓度短时快速上升,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会加剧空气污染,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全国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每年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都会引发重污染天气。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3年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月,全国339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5.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1月份,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出现564天次重污染,其中烟花爆竹集中燃放贡献了76天次。

我市不仅设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也设置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根据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不得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一旦出现将提请省政府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予以严肃问责,出现1天超标将建议问责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出现3天超标将建议问责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战,为打好开年第一战,保障全年目标的完成,我局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依法依规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实施精细化管控,力争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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