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系统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质量状况 > 环境年报

海口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201565

 


综 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全市环境空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有效监测天数为360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天数为266天,二级良天数为8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天数)为98%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μg/m316 μg/m342 μg/m324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1.0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102μg/m3在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海口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名列第一。与2013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明显提升,由2013年的93%提高到98%,提高了5个百分点。

 

2014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一

(二)主要旅游景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为1600/立方厘米。

二、水环境质量

2014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国控断面、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主要湖库和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1   2014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一)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为两类:一是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龙塘水厂和永庄水库;二是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秀英水厂。2014年,龙塘水厂、永庄水库109项地表水源水质指标和秀英水厂39项地下水源水质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二)地表水

全市3个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儒房渡口、后黎村和龙塘)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2013年相比,全市国家重点监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全市河流南渡江干流、昌旺溪、三十六曲溪、铁炉溪、横沟河、演州河、演丰东河、演丰西河、白石溪、罗雅河 、鸭程溪等11条河流符合地表水Ⅲ标准。

(三)近岸海域、海水浴场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12个,分别为三连村、假日海滩、秀英港、寰岛海滩、粤海铁路南港、天尾角、海口倾废区、东寨港红树林、桂林洋、海口湾、铺前湾和荣山寮。2014年近岸海域各点位水质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全年假日海滩海滨浴场水质均符合三级适宜游泳标准,其中,最适宜游泳的一级天数29天,占7.9%;适宜游泳的二级天数281天,占77.0%;一般适宜游泳的三级天数55天,占15.1%

三、声环境质量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100%

1、区域环境噪声

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低于55.0分贝的国家二级标准;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3分贝,低于45.0分贝的国家二级标准。

 

2  2014年海口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图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低于70.0分贝的国家二级标准;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7分贝,低于58.0分贝的国家一级标准。

3  2014年海口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图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达标率为100%

四、土壤环境质量

2014年全市开展了水源保护区、城市绿地和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水源保护区土壤监测范围为龙塘、永庄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城市绿地监测范围为公园绿地、居民小区绿地和道路绿化带三种类型的绿地,农村土壤主要监测龙塘镇龙富村、遵谭镇咸谅村和甲子镇益民村的居民点、农田、菜地、畜禽养殖区等区域。监测结果表明,水源保护区、城市绿地和农村土壤环境样品中大部分土壤样品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

五、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各监测点的外照射、电磁辐射和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水平保持稳定,处于环境正常水平,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限值。与2013年相比,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