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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琼府办〔2016〕1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56号)、《海南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核与辐射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琼环核应急委〔2020〕1号)和《海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应委办〔2020〕6号),全面检验我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合理性,规范我市机构改革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020年4月24日上午,我市在海口市人民医院举办首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专家莅临现场指导,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应邀现场观摩,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李淑霞和美兰区政府副区长宋延巍共同主持本次演练,演练达到了预期目标,我市成为全省19个市县中首个举办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的市县。现将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一、演练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全面检验、巩固和提高我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内各应急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提高我市辐射事故应急队伍的整体实战能力,检验应急物资和装备适应性和可靠性,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处置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

地点:海口市人民医院。

三、参演单位和人员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美兰分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管理科、市环境监察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气象局、美兰区人民政府(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美兰区应急管理局、美兰区卫健委、美兰区海甸街道办)、海口市人民医院等15个单位的辐射应急工作人员。

四、演练方案概要

本次演练采取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演练情景设定为:海口市人民医院1枚五类密封放射源被盗,市生态环境局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海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请市政府启动四级响应程序,美兰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设置专家咨询组、安全保卫专业组、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组、医疗卫生救援专业组、公众信息专业组和撤离安置专业组等6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辐射应急办会同专家咨询组,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及时向省核应急办报告事故情况,按需请求应急支援

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组按需请求省核应急办提供辐射事故应急支援,开展事故现场辐射应急监测工作,划定防护区域,对事故现场放射源及放射性污染进行处置;配合安全保卫行动组做好防护区域值守,配合做好对丢失或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行动组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应急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身体防护工作,做好辐射受伤人员急救和转移;负责公众心理咨询工作

公众信息专业组负责舆情监测、应急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安全保卫专业组负责辐射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事故现场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丢失或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撤离安置专业组负责指挥和协调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应急撤离、安置保障准备工作;指导和协助事发地区政府做好紧急撤离居民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向紧急撤离安置的居民和应急工作人员发放日常生活必需品。

整个演练历时150分钟,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参演人员进行讨论小结,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专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存在问题

(一)现场实战演练环节部分操作不规范。

如在启动应急响应后,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组人员抵达放射源被盗现场(第一现场)无需划定防护区域,无需开展现场放射性污染处置;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组抵达放射源藏匿地点(第二现场),在尚未对放射源收贮的情况下,无需开展地面表面污染监测等。

(二)桌面推演环节与现场实战演练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有待提高

应进一步加强指挥室与现场应急专业组之间指令下达,现场情况报告,文件传输、数据上报等方面的衔接,确保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三)辐射应急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组应配齐辐射事故应急所必须的防护、监测、处置等设备;配备监测与污染处置专业人员,加强培养,提高人员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确保在辐射事故应急状态下,全面、准确、有效地开展监测与处置。

(四)部分专业组未制定响应预案及执行程序

各专业组应按照《海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自身职责,制定各组预案及执行程序。保证各专业组应急响应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五)部分参演单位实战演练环节参演人员不知如何落实演练工作职责

 《海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海府办函〔2019〕302 号)已明确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职责为“负责为消除辐射的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辐射事故应急状态下协调相关区安全监管部门参与应急行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的调查。完成市辐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组建撤离安置专业组,指挥和协助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应急撤离、安置保障准备工作;指导和协助事发地区政府做好紧急撤离居民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向紧急撤离安置的居民和应急工作人员发放日常生活必需品”,而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实战演练环节参演人员不知如何落实上述演练工作职责,没有按照演练要求参加现场实战演练。

六、工作建议

(一)环境监测部门应尽快具备辐射应急监测能力

目前,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还未具备辐射应急监测能力,为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辐射安全事件,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应严格对照《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环辐字〔2018〕2号)的要求,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落实应急监测专用设备、设施和车辆等,做好应急监测设备、设施、车辆的运维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监测上岗培训,尽早通过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监测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尽快具备并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在核与辐射事故条件下,全面、准确、有效地进行监测和事故分析,为辐射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辐射应急队伍建设

根据海口市辐射应急任务,重点加强辐射监测、医疗救援、安全保卫等辐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合海口市辐射应急需要的人员队伍,定期开展辐射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以演代训,增强协同能力,不断提高海口市辐射应急人员队伍能力和素质。

(三)加强决策指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大力完善公安、卫生、宣传和辐射监测等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预防和处置辐射事故的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专业组织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器材储备管理等各项工作,增强第一时间处置辐射事故的能力,满足海口市辐射应急工作需求。

(四)加强桌面推演环节与现场实战演练环节的衔接

今后开展演练时,应做好桌面推演脚本和实战演练脚本在时间节点上的衔接工作,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建设,确保桌面推演和演练现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应急信息共享,确保桌面推演环节的剧情按照现场实战演练环节的节奏推进,避免演练出现脱节现象

(五)各参演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

各参演单位应组织人员加强《海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海府办函〔2019〕302 号)的学习并组织实战演练,确保今后开展演练工作时能够有效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

(六)优化演练流程

建议演练流程按照宣布案情、信息接报、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案情、分析案情、启动应急响应、明确各部门职责等)、组织追缴辐射源、检测辐射源(判断辐射源是否泄露)、组织人员疏散、应对舆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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