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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丨海口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13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口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薄毅与湛江市政协副主席、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卉共同签署协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杜欣能见证。


    

薄毅表示,此次协议的签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我市必将推动加深交流,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拓宽合作渠道,建立互访机制,加强沟通互鉴,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卉指出,海口与湛江紧邻相隔,具有天然合作优势,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助力两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杜欣能强调,长期以来,两市在紧密联系交往中缔结了深厚友谊,这次战略合作,标志着两市合作站在了新起点、迈上了新台阶、步入了新阶段,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发挥合作机制,拓展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互动和工作成果,推动战略合作落地见效,携手打造两地合作新标杆,共同开创互利共赢发展新局面。

         

协议签署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并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点位进行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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