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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300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4年01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公开平台等工作为重点,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20134月我局新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改版后的网站栏目板块内容基本涵盖了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包含政务信息、机构职能、自然生态、污染防治、项目审批、总量控制、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保宣教等10个专栏,并配合环保要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曝光台、局长信箱等向公众公开我局主要工作内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专项行动、取得成绩等,加大了信息发布力度,便于公众及时查阅我局相关动态。

    2、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信息,公文直通车,人事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等,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定期公布我局主要政务信息。

    3、新闻媒体

    我局在海口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定期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环境质量信息,并于328日开通海口市环保局微博,发布或者转载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环保动态、环保问题、环保知识等,并在微博平台与网友互动,针对网友提出的环保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日常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着重在行政审批、环保动态、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整治信息的发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按照工作动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项目信息定期发布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实现我市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2013年,我局各有关单位(科室)共同完成了我局系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费征收的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环境保护重要考核、评比结果;政府采购招标等网上公布公示任务,发布环保要闻487条,编发《环保简报》42。局官方微博主要发布海口空气质量状况及环保工作动态、环保知识等,针对网友在微博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出答复,截至20131231日已发布及转发微博574条,粉丝达10781名,较好地实现了公开信息、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网站功能,对树立环境保护政府部门形象、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和互动、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2、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每日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局门户网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众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查询最近24小时内每个小时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滨海浴场水质日报。从8月份开始每天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发布空气质量和PM2.5 监测信息。二是每月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每月月初在海口电视台、《海口晚报》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前一月的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于全国前列,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三是每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在我局门户网上可查询2012年以来环境质量季报、年报。每年65日在《海口晚报》公布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等。

    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环保审批信息公开。我局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定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办理情况、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建筑工地特殊时段施工许可的核发情况,并于每月月初在海口电视台、海口晚报、局门户网站公布上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办理情况、以及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建筑工地特殊时段施工许可的核发情况。二是环保核查信息公开。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环保审查的企业认真核查,并在局门户网站对核查情况进行公示。

    4、环境污染监管及污染治理公开情况

    一是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20131月起,我局对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定期公开,在局门户网站按月对海口市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并备注其主要违法事实。二是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环保要闻”和“工作动态”专栏中不定期公布我局开展的各项环境整治工程内容、措施及其成果。三是环境保护重点监控单位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对海口市辖区内国家、省、市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单位进行公示,并实施在线污染监控措施,实施监控其污染排放。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 

    2013年,我局向市政务依申请公开环保信息394件,共收到2份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我局依照申请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3年,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畅通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认真解答信息公开咨询,妥善办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深入推进。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局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无专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等问题。

    为更好地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研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入发展,以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增强基础性工作,按时检查升级服务器,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博,建立健全局官方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工作,确定其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时间等,由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局会同办公室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

    各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安排一名负责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报送等相关工作;通过开展网络升级培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奖励等措施提升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三是加强局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对下级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各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通知等,并按照时限要求做好督查督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局直属单位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努力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服务基层和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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