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满后,结合公众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联系电话:68704932,联系邮箱:linlij@haikou.gov.cn)
附件: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