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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9日至6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7月至今,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9次。二是不断拓宽培训工作广度,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开展海口市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培训会、海口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培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培训、《自由贸易港法》专题普法讲座等11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三是精心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制定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青年干部研讨活动。
  2.关于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一是印发实施了《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主体的生态环保责任,促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联防联控的新局面。二是将“强化内河湖水体治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等提升环境质量的内容纳入2021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市委每月召开生态环保工作例会,听取中央环保督察和海洋督察整改、水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4%,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第一,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四是累计加密监测演州河水质10次,及时通报演州河水质状况,向市政府报告6次。五是开展对海口湾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共4个航次监测。六是完成海口市重点排污单位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26家,排查率100%。七是禁塑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实现主城区40家农贸市场全面普及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袋,涉塑执法检查和办案数量居全省首位。
  3.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一是制定海口市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细化目标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二是制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滞后事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双月对城镇内河湖水体开展监测,为水体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每周汇总《海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有关事项进展,并上报省环保督察办。每月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督察办报告重点事项整改情况。每月召开生态环保工作例会,专题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四是及时发函预警即将逾期的整改任务。对市资规局南海明珠整改上可能存在逾期风险问题、市农业局水产养殖清退工作慢的问题,报请丁飞副市长对相关职责部门进行约谈,压实责任,加快整改。五是我市牵头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的事项已完成54项。六是及时通报水质监测状况,共呈报市政府6次,函报相关单位7次。同时,开展福创溪和白水塘水质加密监测8次。加强福创溪和白水塘周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排查江东新区67家。积极参与江东新区管理局开展江东新区水系流域综合治理联合调度会22次,推进福创溪水环境治理。配合各级河长开展巡河,督导水体治理。根据监测结果,白水塘、福创溪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考核目标,两水体水质逐步得到改善。
  4.关于大气污染的治理仍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一是编制完成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系统。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和《海口市2021年大气治理冲刺阶段管控措施清单》等工作方案,协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每日通报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2021年11月、12月以及2022年1月攻坚期间每周通报空气质量分析周报。三是2021年11月份起,每周组织开展针对主要道路、建筑工地、砂场、机动车维修企业、印刷喷涂企业等大气污染问题多发点位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工作,共巡查点位504个次。四是科学调度臭氧、颗粒物激光雷达、VOCs走航车对重点区域开展污染源排查,推动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快速溯源和及时处置。
  5.关于对农村秸秆、垃圾焚烧仍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11月份,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和各职责部门召开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重点抓好秋冬季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共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39宗。二是市政府印发实施《海口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三是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责任分工的通知》,并协调实施。四是配合省政协“六个严禁两个推进”民主监督调研,我市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得到了肯定。
  6.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一是修编印发《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我市原有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部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城镇周边地区和人口集中地区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全部行政村及自然村(含农林场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编制《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评估报告》,指导推动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协调拨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目前我市已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约8.86亿元。四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微信群,交流和共商解决问题,督办和通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五是共召开9次专题会议,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存在问题。六是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现场检查,通报问题,责令整改,共督办和通报7件次。目前,在开工134个行政村1000个自然村中,已完成治理86个行政村、809个自然村。
  7.关于意识形态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一是成立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二是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一次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2篇。三是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监管工作。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学习营商环境相关文件2次。二是2021年第三、四季度营商环境考评,我局分别排第7名和第4名,成效显著。三是缩短审批时限,环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配合省政府做好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对涉及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实施环评同步审批,授权各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保审批业务工作;提前介入审批项目,由专人提供跟踪服务、针对性指导,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四是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其中围绕企业业务发展和提升营商环境的内容,查摆出重点排污单位一刀切纳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堵点问题,主动作为,减少15家废水排污单位和46家废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9.关于个别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决策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一是已完成点位论证工作。完成假日海滩空气自动站新站点的选址和新站房的建设工作,新站房已验收并投入使用。原站房拆除后已做好草坪种植工作,不影响市容市貌及市民的观海体验。二是对重点敏感区域建设用地及建筑物等外观设计加强调研和实地走访,并充分征求规划及住建等部门意见和建议。三是注重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落地前的论证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责任方的责任,落实问题追究问责机制,防止出现问题扯皮现象。
  10.关于调研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到局属4个分局和5个单位走访调研,共召开9场座谈会,了解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完成基层信息反馈渠道扩宽工作,在各基层单位设立意见箱,定期接收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动态掌握和解决基层单位的问题。三是印发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通知,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开展内务、密件管理和上班纪律等纪律作风监督检查3次。四是市环科院制定了考勤制度和工作人员补贴规定等11项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的纪律和财务管理。同时,市环科院已经不再安排会计和出纳兼任下属二级公司海南蓝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和出纳。
  11.关于基础性业务工作外包的问题。
  整改:一是组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项目立项论证,对确属自身能够完成的基础性工作不进行外包。二是减少预算执行弹性,对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除特殊情况暂缓执行。三是建立单位内部政府采购评标小组,对非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公正评标,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12.关于解决信访投诉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法治建设的部署,坚持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努力把信访事项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二是安排专门的调查人员针对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解和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投诉问题的解答和反馈。近期我局未再接收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举报。三是制定《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协调工作机制》,涉及多个部门的要集中研究解决办法,加强联动,聚心合力。强化源头治理,确定牵头部门,加强职能部门间的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结时限,推动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13.关于12345办件办结率低的问题。
  整改:一是制定《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结时限,推动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二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完善网络信访投诉件受理、答复、跟踪等操作流程,耐心接待、正确疏导、及时处理群众来访,积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信访积压件的清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交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加强信访投诉内容的研判,认真排查及时整理,做好积压件清理的各项工作。2021年4-12月,我局共收到1105件,办结1101件,办结率提高至为99.6%。
  14.关于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制度,2021年市区两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共178个。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我局通过审批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0个。三是缩短审批时限,环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组织对全市环评文件抽查,共抽取13个文件进行技术复核。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分局参加生态环境部培训1次,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学习培训4次。
  15.关于公务用车私自处置的问题。
  整改:一是原先出售的两辆海马小轿车已退回环科院下属的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并按程序办理过户和退款手续。二是环科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和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三是经排查,我局其他下属各单位无公车私自处置的情况。
  16.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一是针对应收款项发生时间久,会计资料缺失、相关责任人难确定等对清理工作不利影响因素,我局已将该问题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以甘文明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开展不良资产清查工作。二是通过清理会计资料,了解欠款情况,全面掌握不良资产现状,并积极联系会计事务所咨询有效解决办法。
  17.关于闲置土地未及时移交的问题。
  整改:2021年10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地块处置事宜。12月经局党组会同意,将该地块报市政府依法依规处置。市政府已将有关情况批转市资规局及市司法局办理。目前,资规局已经完成该地块的测绘工作。
  18.关于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一是修改完善《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委员会委员分工及岗位工作职责》。二是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5次。三是局党委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年中、年末检查考核,从宣传执行党的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开展党的活动、支部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对各支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每个支部都成立志愿服务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进社区讲党课、卫生整治、新冠疫苗接种动员宣传、生态环保宣传等自愿服务活动共24次,把“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四是2021年局党委共按时收缴党费40675.28元,并按规定上缴和使用。
  1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一是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1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发展党员1名,1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二是各党支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慰问、植树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局机关2名同志已向机关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20.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一是用好“海口生态”门户网站,增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加强局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海口党建等多个权威平台开展自学,推动网络“小阵地”变成学习“大课堂”。全体党员“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均在2400分以上,“海南干部在线”积分均在50分以上。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21次。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参观“牢记前车之鉴 绷紧纪律之弦”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巡回展。12月14日,丁飞副市长给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2月27日,局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符圣和同志为监测站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四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1月1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讲话精神。2021年,我局定点帮扶建档立卡户24户在脱贫攻坚巩固期收入稳定。帮扶消除空壳村龙塘镇三桥村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帮扶资金已落实到位。做好乡村振兴驻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2022年1月29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市纪检派驻组等代表到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间开展求真务实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冯占奎副组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市生态环境局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充分,紧扣主题,会议氛围热烈,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态度诚恳务实,实事求是不回避,原因分析客观有深度,整改措施具体、明确,是一次成功的民主生活会。
  22.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局党委认真制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5个基层党支部分别于2021年8月底全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作风整顿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委员参加并全程监督指导,确保实效。各支部书记带头直奔主题,批评自己时敢当“包公”,批评别人时敢唱“黑脸”,让领导与党员间真正做到了动真碰硬,揭短亮丑,使“红脸出汗”成为改进作风的利器,让组织生活会“辣味十足”,并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于10月底落实整改到位。
  23.关于重要岗位空缺的问题。
  整改:一是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填写个人信息表和近亲属有关情况,掌握干部职工个人信息和近亲属相关信息。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 做好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三是对重要岗位空缺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充分酝酿。四是初步制定工作方案,待报送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局党组组织各分局和各局属单位在本系统内开展任用工作。
  24.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10月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交流自查工作,认真梳理需要交流的人员。二是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明确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程序及工作纪律,确定实施干部交流遵循的原则。三是加大干部交流的宣传,积极引导干部树立大局观念,提高认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新岗位、新任务角色转变,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四是对应交流轮岗的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和充分酝酿。
  25.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8月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体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2021年11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8次集体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是2021年10月至今,召开党风廉政及作风整顿会议3次,针对性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6.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欠缺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10月至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次、各党支部共开展10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一系列党内法律法规及《中共海口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2021年10月至今,召开党风廉政及作风整顿会议3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三是我局2021年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工作开展滞后、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谈话对象分别为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投诉对象。共提醒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1人。
  27.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一是根据《中共海口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机关廉洁文化月活动的通知》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及作风整顿会议3次,组织观看《铁纪护航自贸港》《伸手必被捉》《镜鉴V》等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集体廉洁谈话2次、参观“牢记前车之鉴 绷紧纪律之弦”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巡回展1次,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筑牢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及时传达市纪委监委相关通报文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28.关于2020年3月市审计局对该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存在年度预算调整率高等10个问题,该局预算法规意识不强,项目执行统筹管理不够,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对财政管理要求落实不全面不彻底,导致年度预算调整率高、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未清理项目、公务用车油料费用高等3个问题未已完成整改等问题。
  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学习《海南省内部审计规定》《海口市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二是修改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内部管控标准,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三是将财政批复年度预算下达各所属单位,并组织开展预算公开工作。四是根据市财政2022年度预算管理要求,指导各所属单位和业务处室明确年度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2022年度工作项目,有效防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两张皮,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调整。五是通过清理会计资料,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欠款情况,全面掌握了不良资产现状,并积极联系会计事务所咨询有效解决办法。六是按照市财政管理要求,对公务用车办理一车一卡,将原有公务用加油卡余额进行清退上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723892。邮政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楼,邮政编码:570135。电子邮箱chenqing3@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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