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
一、项目名称: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三期)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甸溪四二四医院宿舍至世纪大桥东侧海域。
三、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五、受理日期:2020年11月23日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见附件
七、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8513200
电子信箱:hkshenpiban@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1号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