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完全符合附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三、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3.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相关合同);
4.报价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四、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6010室;
3、询价数量、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及提供样品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管主任 68723891
附件:询价数量、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及提供样品要求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