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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6479 分类: 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1日
名  称: 直属机构
文  号: 主 题 词:


直属机构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职责

负责人

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0898-65958500

0898-65958505 

(1)负责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振动、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常规性监测;(2)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分析报告;(3)对本市各类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和各类污染申报数据进行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监测档案,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依据;(4)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组织编写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 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5)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监测,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性工作;(6)参加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审查,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论证审查和“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7)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8)接受其他委托服务监测,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9)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办的其他工作。

符圣和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海口市龙昆南路和高登西街交叉口环保监测大楼8楼

海口市环境信息

和宣教管理中心

 0898-68723908

0898-68701210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2)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保信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环保宣传规划和年度活动计划,宣传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实行舆论监督。(4)负责环境信息研究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保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5)开展社会环境保护教育、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总结经验并推广。(6)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开发利用环境信息,为国家、省、市政府提供环境信息;开展国际、国内环境宣传,教育的交流与合作。(7)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管理;管理各类环境信息的基础数据库; 建设和维护本系统政务信息网站。(8)为社会提供信息传递、检索和咨询服务。负责制订环境资源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9)负责环保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和移交工作;负责环保档案的组织、开发、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工作。(10)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绍泉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5楼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0898-65955961

 (1) 湖泊、水库、河流水环境及生态环境问题调查研究及规划;(2) 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利用技术研究,农村环境治理技术研究,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研究;(3)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及执行;(4) 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及研究;(5) 环境污染技术的试验,研究技术的引进及推广应用;(6) 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质量研究;(8)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应用研究;(9) 国内外环境先进技术、环境信息的收集,提供最新环境保护科技动态。(10) 承办上级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林锋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海口市龙昆南路和高登西街交叉口环保监测大楼4楼

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0898-66222182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海洋环境保护和监测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2)负责拟定海洋与渔业监测计划,组织实施本市所辖海域的水质、底质、生物体等监测。(3)负责海洋与渔业水质生态环境监测,编制海洋与渔业监测报告、通报和海洋环境质量年报。(4)负责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管理工作。(5)负责市内海洋污染事故调查,编制海洋污染事件技术报告,为海洋污染事件的仲裁提供科学依据。(6)负责收集、处理、管理海洋与渔业信息资料。(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仙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龙华区金园路4号海嘉雅园

市湾长制事务中心

0898-68606957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湾长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落实市级湾长(市领导)的指示和部署。(2)协助完成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3)协助解决“湾长制”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协助建立和完善“湾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湾长制”工作制度。(5)分解落实“湾长制”工作任务。(6)协助上级部门对下级湾长机构、市级各成员单位“湾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7)完成上级部门及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恬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南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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