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港航局、海口海事局: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4.13重要讲话以及中央12号文件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运转,我办已行文通知贵单位从5月20 日起开展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
为进一步完善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与12345 智慧联动平台的联通和衔接,现定于6月16日下午3:00在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室15号南楼3楼大会议室召开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试运行培训会议,组织各单位学习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与海口12345热线智慧联动平台的运转机制和派单流程,以便各单位开展后续派单查处工作。请贵单位安排具体负责海口12345 热线派单查处的工作人员按时参会。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健 6870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