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我局已同意曲口海水渔业科研基地户外池塘区域养殖尾水入海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备案(海环审〔2023〕24 号),入 海 排 污 口 坐 标 为 E110 ° 34 ′ 8.324 ″ , N19 ° 59 ′14.425″。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曲口科研基地户外池塘和尾水处理池塘设置的科研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含 20 亩建设生态净化湿地系统,池深约 2.2m。入海排污明渠现状排海规模为 1000m3·次/周。养殖尾水处理工艺采用“三池两坝工艺”,现阶段尾水排放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46/T475-2019)表 2 中“一级标准”排放限值,2025年1月1日起依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 46/475-2023),按照国家、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将入海排污口设置情况通报你单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韦秀文 联系电话:6852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