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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3-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以生态环境部公布结果为准)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M2.5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臭氧累计浓度125微克/立方米;SO2年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CO年累计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

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19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同比分别提高25%11.1%33处纳入考核的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提高6.2%,其中省考核断面同比提高6.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99%以上,与2021年持平。国家认定的我市19个黑臭水体,除了3月、5月黑臭消除率分别为88.9%94.4%,其余月份黑臭消除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22海口市功能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93.3%73.3%,同比分别提高8.3%3.3%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分贝,总体水平为一级(好),低于68.0分贝的国家一级标准,同比下降0.2分贝。全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低于60.0分贝的国家三级标准,同比下降0.5分贝。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完成《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党内通报稿)》等,明确3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了37项整改任务。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28次、党组书记授课2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三是落实作风建设任务。召开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3次、作风纪律整顿会议1次,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活动2次、40岁以下青年干部“清廉青年 环保青年”主题教育会1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4人,党内警告、政务警告1人。四是优化局机关党支部设置。进一步提高机关党支部管理和工作效率。

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海口市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确保每项措施任务明确、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可执行、可考核。二是加大督办调度力度,对禁养区水产养殖清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重点整改工作实施周调度,开展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三是组织做好省督察办移交的每月突出生态问题投诉件办理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四是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查,重点督查反弹风险较大的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镇域污水设施建设与运维、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等。《海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和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由我市牵头整改并销号事项共5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推进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和修复,加强调度和督办,截至年底已完成51.56万吨存量垃圾开挖外运,超额完成45万吨的年度处置目标。

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移动源监管,定期组织全市46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加大超标排放机动车的执法力度;累计完成1.46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执法,对3台排放超标的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二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行动和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印发实施《海口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污染控制规范《海口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行业污染防治规范;巡查1298个次点,发现问题612个次,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77座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及联网,开展加油站及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检查和指导培训。四是加强禁燃限放,划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区域并严加管控,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为大气污染防治赢得“开门红”;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每日通报告警及火点处置情况,每月总结提升,建成13个秸秆收储点五是协调推进机场噪声污染治理问题,开展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编制完成《海口市飞机噪声投诉情况调查评估与隔声降噪措施研究》配合市发改委编制《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噪声影响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机场规划修编报批。

2.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每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巡查,完成南渡江东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二是印发实施《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十四五”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修订《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验收方案》,优化农污治理项目验收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农污项目验收。三是推进“六水共治”系统治理,每月通报我市水环境质量,定期调度不达标水体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采取常规检测和加密监测结合的方式,检验治理成效;积极沟通协调,荣山河、板桥溪等2个水体施工条件下的数据经省生态环境厅认定得以剔除,西崩潭施工条件下的数据经我局认定得以剔除;积极协调上下游市县共同开展跨界水体共管共治工作。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202221重点水体现场排查,共排查出217个排污口

3.扎实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一是开展水产养殖摸排工作,邀请专家秀英区拔南村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水产养殖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以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口设置工作。印发实施《海口市湾长制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海口市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统一领导、相互协作的海湾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以及配合市级湾长开展巡湾13次,并开展两次无人机对海岸带的巡查,对巡查发现岸滩垃圾、养殖尾水直排等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葫芦岛拆除项目实施跟踪监测从监测情况来看,海水水质主要以二类及以上水质为主,个别监测时段出现三类水质情况。完成海口湾入海污染物溯源分析研究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研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五是积极向生态环境部申报海口湾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4.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印发实施《海口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全市30家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完成17宗涉及用途变更为安居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继续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使用省级土壤专项资金开展琼山区典型农用地土壤中废弃物累积污染等3个项目调查,完成《海口市典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入中央储备库申报工作,成功获得中央资金225万支持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指导570企业完成固废系统申报和2022年管理计划申报;完成349家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三是积极申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十八个部委批准,海口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调研三亚“无废城市”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完成《海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编制,确定“十四五”期间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

(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1.推进禁塑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80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一万多家次,累计立案391宗,罚款223.58万元,有力打击禁塑违法行为。开展禁塑宣传活动158持续营造浓厚的禁塑氛围。开展禁塑评估,通过资料调阅、现场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四个区禁塑工作进行自查评估,现场检查108个重点行业场所,推进重点行业场所达标建设。

2.开展蓝碳交易示范。531日,海南首个蓝碳生态产品交易在海口完成签约,交易产品来自海口市三江农场的红树林修复项目,涵盖红树林修复面积1965亩,交易碳汇量3000多吨。

3.完成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编制完成《海口市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海口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1.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成对全市党群口、政府口共81个单位的环保工作考核,对四个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包括环境质量、环保工作2部分)。向人大报告2021年度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根据人大的审议意见组织做好整改

2.落实放管服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的认领率、关联率、填报率均达到100%。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133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公示诚信企业44家、良好企业71家,警示企业2家,不良企业2家,停产13家。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工改新增认领事项、审批业务系统等相关事项梳理工作。

3.严格环境准入审批。2022年全市环评审批114个,规划环评审查2;入河排污口设置1个;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1个;危废核发5个,换证14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7个,变更10个,注销12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4,变更13个,注销3个。完成我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11家排污单位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组织专家分别抽取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个进行复核检查。做好“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指导服务,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负面管控清单,细化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海口市“三线一单”的有效衔接。

4.加强环境监测。一是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市财政局落实资金问题,推进设备购置项目进展,目前项目第三期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二是开展水、气、声、土壤等环境要素和各类污染源的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共获取各类有效监测数据214万个。对海口近岸海域各海洋功能区域、重点陆源污染源入海口邻近海域、主要在建围填海工程及重点海水养殖区等功能区域,共计106个站点,开展61期水质监测任务。

6.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182家次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督促我市235核技术利用单位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完成2021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成196家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信息上传,完成71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制《演州河(海口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牵头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完成133家重点排污单位应急设施排查、333危险废物等企事业单位现场监督检查。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局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及信息发布,微博公众号发布1266条信息、微博发布9681条,粉丝53.4万人;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账号。围绕“禁燃烟花爆竹”“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开展39场次环保宣传活动,共发送宣传资料70000余册,环保袋、环保扇等礼品4000余个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29场次

(六)完成市级“揭榜挂帅”项目

市级“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批榜单有项目7个,我局入选2项。其中第7项“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体系”项目由我局牵头实施,我局一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362套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全省率先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内的生态变化情况开展遥感监测;二是对标一流,围绕污染防治指挥中心、数据集成共享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和生态环境展示中心4大应用,着力构建面向多场景、多用户的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以数字赋能,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海口样板”三是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海口市2022年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工作方案》)《海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测管联动”长效机制。第8项“建立综合执法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我局,已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协作配合等6项制度,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权限、厘清执法监管边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我局加强涉疫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印发《海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应急处置预案》《海口市疫情期间定点医院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工作方案》《海口市核酸检测采样点医疗废物管理指南》《集中隔离点涉疫垃圾和涉疫污水安全处理示范教学视频》等工作文件;开展涉疫污水监测53轮共746次,开展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排查,累计排查全市医疗机构1349家;指导、督促各核酸采样点、隔离酒店等医疗废物产生场所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工作,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能力提升年工作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3推荐领导干部授课4全局业务专业技能学习培训32“能力提升建设年” 暨深化拓展 “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完成事项2全局开展大比武活动8;大练兵活动103讲堂、历练专班活动、监测疫情练兵、骨干下基层锻炼等等;全局整章建制10;专项课题、重点任务攻坚工作5选派干部155人次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法定机构、镇街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专班历练举办18场“能力提升建设年”青年干部大研讨活动,全局4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参加,积极引导教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青年干部明思路、强担当、转作风、优方法、提能力、抓落实。二是完成39名干部的提拔、职级晋升工作,干部岗位交流18人次。

(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配合市委农办开展帮扶“空壳村”调研工作,进村入户慰问,赠送慰问物资4万多元,捐款帮扶户重病治疗儿童29970,投入1万元为帮扶户维修住房2间。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进村了解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情况。

三、工作亮点

(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按期完成率100%《海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和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由我市牵头整改的事项全部“清零”,获省政府肯定。

(二)空气质量创历史最优。2022年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综合指数为2.01,同比下降0.07再创历史新低PM2.5PM10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3269微克/立方米,2021年分别下降7.1%7.1%10%再创我市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NO2首次降到个位数SO2继续保持历史最优水平

(三)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有力管控,全市系统火点真实告警数量大幅减少,从4月份602个降至12月份0个。

(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进一步提升预测预报能力、优化污染应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海口市大气环境测管联动制度(试行)》。

(五)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首次达到100%建立水质监测—分析通报—排查污染—实施整治—寻找替代断面—沟通协调—整治后恢复例行监测—水质监测达标的长效机制,33处城镇内河(湖)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首次达到100%

(六)获得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表现突出集体及个人表彰。

(七)大胆实践制度创新出成果。《“三线一单”引领海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案例成果入选生态环境部制度创新成果推广清单。

(八)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获中央资金支持5000万元。计划投入1.37亿元,用2年的时间完成6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南方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九)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市民践行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获得荣誉。我局报送的《海口五源河下游蜂虎保护小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栗喉蜂虎鸟保护的相关宣传视频材料在202211月加拿大蒙特利尔COP15第二阶段会议播放。

(十一)“揭榜挂帅”成效初显。我局牵头的“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体系”项目,通过攻坚克难,课题物化成果初显,初步建立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体系,部门协同推进测管联动工作日益顺畅。省生态环境厅来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体系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的执法协作机制被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学习借鉴。

(十二)完成我省首单蓝碳生态产品交易此次交易是我市在推动蓝碳资源生态价值转换的实质性突破,并为我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海口贡献。

(十三)确保医疗废物得到100%的安全处置,涉疫废水实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疫情期间,我局持续强化涉疫医疗废物和涉疫废水全过程监管,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我局开展的“海口市隔离点涉疫垃圾与涉疫污水管理”线上培训,得到了各级疫情指挥部的肯定,教学视频与微文获得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认可并作为典范教学视频向其他市县进行推广宣传。

十四在全省市县中率先开展生态遥感监测。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内的生态变化情况开展遥感监测,前三季度共发现15个图斑问题均已核实整改,完成重点区域遥感监测报告,为生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十五)举办青年干部大研讨活动,生态环保铁军互学互鉴能力和水平再提高。31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增斌听取我局关于青年干部大研讨活动的汇报,表扬“这个做法不错”。

四、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面临较大压力;受入海河流和入海排口超标排放影响,部分近岸海域水质较差,局部海湾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境规划、应急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较少,监测业务车辆配备不足,海洋环境监测设备老化三是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不足。谋划和搜集汇总的93个生态环保项目,截至202210月已纳统约14.25亿元,距离市项目谋划专班明确要求我组2022年要形成约24亿元的投资任务尚有一定差距。

2023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同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一)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源头减排、科学治理、智慧监管为抓手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推进汽修集中钣喷中心建设,研究划定机动车低排放区推动锅炉低氮改造,开展搅拌站的深度治理,统筹推进秸秆(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海口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健全“六水共治”日常督查机制、问题发现机制和督导帮扶机制;加强国控省控考核水体、城镇内河湖考核断面及黑臭水体等地表水水质状况定期通报及超标预警通报工作;研究建立演州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谋划推进演州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立全市23条入河排污口名录,实施排污口分批分类规范化整治;开工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推动“美丽海湾”示范建设。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海口市典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落实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调查;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从源头治理、产能代替、重点行业场所达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禁塑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争取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推进新污染物专项治理。

(二)严格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督察,并按照要求抓好问题整改,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长期坚持事项、已完成整改事项的督导,杜绝问题反弹。

(三)服务与保障自贸港建设。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巩固推广“三线一单引领海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成果打造绿色发展新格局。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案件开展生态环境赔偿实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推动数据智慧应用。

(四)深入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项目。积极主动协调各各相关部门,围绕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生态文明创建、应对气候变化等,积极谋划、储备、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项目。

(五)继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指导帮助龙华区、琼山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秀英区、美兰区创建“两山”基地,力争创建成功。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加快配备干部队伍,继续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青年干部大研讨活动,积极引导教育我局青年干部明思路、强担当、转作风、优方法、提能力、抓落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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