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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32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21年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8,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其中,空气质量优良率98.4%,PM2.5、PM10、O3浓度分别为:14、28、124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5%;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5%、88.9%,城镇内河(湖)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3.1%,纳入国家海洋督察考核的21条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点位比例100%。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声环境质量基本平稳

四类噪声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85%、70%;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总体水平为一级(好);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6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

二、2021工作情况

(一)坚定理想信念,党的建设不断提高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七届省委历次全会和十三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等学习,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党委专题学习14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年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舆论引导力量,2021年我局共有8篇政务信息被市政府采用。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务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共发布信息1580余条,在市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子网站发布信息400余条,发布微博996篇,发布微信1905篇。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门户网站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购买学习材料200余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8次、集中学习研讨21次、“读书班”6期,丁飞副市长到我局宣讲1次、班子成员宣讲6次,编制《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简报》38期,开展党史知识测试1次,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93篇。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7项。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领导干部亲自带队下基层调研12次,我局存在的6项堵点问题全部办结。

3.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海口市直属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三联、土尾社区党支部共建共联,对机关党支部优化调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海口市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班”,开展“一图一故事 环保人在行动”宣传活动9期,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2021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党员1名,1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监测站党支部2021年获“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

(二)强化组织建设,领导队伍凝心聚力

一是坚持决策机制。始终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切实做到作决策遵守民主集中制规定,办事情符合民主集中制程序,干工作体现民主集中制要求,2021年召开党组会38次,并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指导监督。二是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进一步健全办理领导同志批示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舆情回应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三是优化组织架构。合理调整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人员分工,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2021年,完成2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四是做好乡村振兴驻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我局定点帮扶建档立卡户24户在脱贫攻坚巩固期收入稳定,人均收入1万元以上;帮扶消除空壳村龙塘镇三桥村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帮扶资金已落实到位。

(三)坚持勤政务实,业务工作亮点纷呈

1.全力以赴解决突出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按期完成率98.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痛下决心狠抓问题整改。两轮环保督察移交我市转办件共1543件已全部办结。习近平总书记“6.23”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和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我市牵头整改、整改期限为2021年年底的事项共55项,已经如期完成54项(余一项为颜春岭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动工建设,将在今年4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整改完成率 98.2%。葫芦岛已于2021年9月完成拆除,我市福创溪等30个城镇内河湖断面达到整改要求。 

2.勠力同心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全国第一。2021年1月份,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影响,我市PM2.5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值高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13.3%。面对开局严峻形势,我局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坚决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践行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攻克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车带泥上路、餐饮油烟、汽修喷涂等突出问题,调度臭氧、颗粒物激光雷达、VOCs走航车对重点区域开展污染源溯源、利用卫星遥感对主城区裸土进行提取分析和监管,聚焦聚力,分秒必争,历经了从大幅落后到追平,再到反超逆转的艰辛征途,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空气改善目标,成功守住海口优良环境空气质量这一“金字招牌”。

3.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实施陆海统筹治理。完成《南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海口-澄迈)》签订、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及2020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水质达标率100%)等工作定期通报和调度全市水环境质量,积极协调上下游市县开展跨界水体共管共治工作;全面推行湾长制工作,全年开展巡湾17次,深入推进入海污染源整治、海湾管护整治等各项任务;完成省下达的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自2021年8月起,全市33个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稳定消除劣Ⅴ类,纳入国家考核的19条21处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4.系统推进“禁塑”工作,禁塑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率先在主城区40家农贸市场全面普及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累计采购量达2000万个,实现农贸市场集中采购全覆盖,降低不同规格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使用成本约20%,农贸市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普及率大幅提升,涉塑执法检查和办案数量居全省首位。

5.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夯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坚持规划引领,严守生态底线,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拟定5个领域共25项指标的指标体系,提出6大领域具体任务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并发布《关于海口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并在人民日报上得到关注报道

6.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推进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140家单位进行评定并公示,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提升环境信用。在全省率先运用“南阳实践”试点经验,实现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从点源防控到流域防控。

7.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共建设374套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初步形成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率先在全省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测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海口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超标报警,网格员现场核实、问题上报12345、12345派单查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监测数据恢复正常、平台警报解除”的工作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快速溯源、及时处置。

(四)加强廉政建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2021年全年,市生态环境局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执行每年第一个工作日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制度。3月10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分管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积极提升党风廉政教育效果。一是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召开作风建设动员大会,查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共查找出5方面共11个作风问题,针对性制定了23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力求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党内法规条例7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1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警示教育巡回展6次、撰写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88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坚持抓早抓小。严格落实《中共海口市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2021年以来,我局共提醒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1人。通过监督检查抓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治理仍有压力。一是冬春季节易受外源性大气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偶有出现轻度污染,臭氧已成为近几年我市空气质量污染的首要污染物部分建设项目扬尘防控不到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因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不完善、存在养殖面源污染等原因,部分水体不能稳定达标

(二)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健全。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监督对象纷繁复杂,管理主体不尽相同,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政、住建、农业农村、交通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境人才匮乏,环境审批、监测、环境规划、应急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较少。基层环保队伍薄弱镇街一级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不健全,环境监管触角难以向管理末梢延伸。

四、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96.1%以上,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达到14.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达到140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地级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城镇内河湖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扎实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99%以上。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2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条。

)主要工作

1.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严守标准,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部“清零”。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督察组织做好省督察办移交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2.巩固提高环境质量。一是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将年度、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压实责任;运用大气污染源清单成果,强化卫星遥感提取、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结果运用,推进精准治污;深化VOCs污染防治,划定机动车低排放区域,制定海口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污染控制规范,推进锅炉低氮改造,优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二是着力解决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问题,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抓好“六水共治”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和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无废城市”建设申报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按计划分步推进。四是建立健全湾长制考核机制,强化海湾空间资源管控,加强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防治重点海湾污染,推动铺前湾建设“美丽海湾”试点示范。

3.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是跟踪推进清洁能源汽车、“禁塑”、装配式建筑、“六水共治”等标志性工程进展。二是持续推动禁塑工作,按季度开展禁塑督导加强禁塑新闻宣传,抓好入岛通道、网购等重要环节管控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和我市实际,研究探索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模式。三是以演丰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工作为切入点,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四是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总结形成一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4.服务与保障自贸港建设。一是以生态环保项目为抓手,推动《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二是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前置服务至规划、项目策划阶段三是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优化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四是开展环境风险排查,保障环境安全。

5.加强环境能力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海口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设置项目一期、二期以及海口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项目的建设。强化数据研判分析,加强环境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二是强环保宣传,组织做好舆情收集、监测、研判、引导工作,切实增强公众和企业环保自觉。三是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开展青年干部大研讨活动,引导青年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适人适岗、服务大局、有序推进、以人为本原则科学调整干部岗位将“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创一流营商环境”作为“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实践平台,着力提高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发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用,贯彻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二是进一步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探索组建“党建联盟”,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三是进一步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拓展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组建专业化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四是加强清廉模范机关建设,保持反腐败斗争政治定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成果,强化机关纪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专责监督。五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实战化大培训、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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