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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27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府办〔2019〕168号)精神,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信息对公众的服务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全面推进环保政务公开,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通过网站、内部刊物、新闻媒体等多种有效形式及时公开环保部门非涉密的政府信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保部门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科学民主和依法行政。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环保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职责、权限、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公开方式

1.通过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开。

2.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通过微博和微信、app等新媒体公开。

4.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主要任务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环保政策法规等重要环保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报刊、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

在召开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环保政策法规、重要环保行政审批和处罚等重要环保议题研讨会、部署会或审查会时,邀请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并公开会议整体情况。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

做好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环保政策法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工作任务、取得的进展成效、后续举措等内容,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按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上一年度年部门决算及本年部门预算,做到预决算公开信息透明,更好的接受监督。

(五)推进监管情况公开

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环保行政处罚、环境违法黑名单、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审批(审查)、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费征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等环境监管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便于公众监督。

(六)环保审批信息公开

一是开设环保审批网上申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8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设在线咨询和在线投诉专栏,方便民众办理环保业务。二是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我局对拟批准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提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意见,每月公布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单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七)规范依申请公开

完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及提供直接填写、提交申请的电子渠道。

(八)扩大公众参与

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政民互动功能,以积极听取民情、了解民意,实现“政民互动”、改变工作作风。研究、完善微信等新媒体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坚持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环保工作的重要途径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成立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落实一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由环境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内容更新、技术保障和维护等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按照我局制定的《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海口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机制,强化问责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电子版公开信息,并报送海口市档案局存档,加强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加强督查考核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科室、部门进行扣分的。强化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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