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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21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公众环境权益,认真落实《海口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环境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环保行政执法效能,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 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专题学法情况。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为不断提高局领导干

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局专门制定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学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新《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开展系列学法活动,促进了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并对提高自身法制理论素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情况。

 按照局普法计划,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活动,组织开展环保业务培训班,重点从内业程序及外业程序为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对局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岗位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执行民主议事有关制度,在做出决定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领导班子集体进行讨论后形成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环境决策。对事关民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重大事项,实行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和登记。

(四)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代市政府签订或履行政府合同情况。

(五)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及公开与公布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有关制度要求,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各流程。今年的《关于规范地沟油回收利用管理的通知》(海环法字[2017]113号),已按制度要求,及时向市法制局报送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7 年 3 月,根据市依法办《关于开展海口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2017]9 号)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 15 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 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1 件,作废的规范性文件 12 件,清理结果已按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双随机库源,完成一单二库的建立,库源包括15家省控及以上企业、10家三级以上医院和20名执法人员名单。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四季度双随机的电脑随机摇号工作,其中前三季度抽查结果已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局还指导区级环保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双随机库源,并完成181家市控及一般企业的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局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的 85 名行政执法证人员,有 51 名政执法证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并均在有效期内,有 23 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有效期到期,11 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丢失,我局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补、换证工作,经清理,未发现有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持执法证上岗的情形。2017 年 3 月,在再次核查清理上,将执法人员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及听证等程序。

    在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机构审核、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均加以规定。截至今年10月底,我局共立案7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8起,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书17起,罚款800.12万元。

(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关制度,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责任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人员考核评议,从依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等多方面进行打分。

(八)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实施情况。

为规范执法行为,科学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等相关制度文件,今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及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规定执行,力争做到了行政处罚案件裁量规范、适当。另外,为做好新环保法实施的准备工作,我局依据新修订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处罚的从轻、从重处罚情形重新进行讨论划分,初步拟定了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总则内容等,为下步修订出台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奠定了基础

    (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主动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书面审查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一是受理海南京森环保有限公司等各区共9宗行政复议案件,其中7宗被维持,2宗作出撤销决定;答复省生态环保厅及市政府复议办行政复议案件8宗,其中7宗被维持,1宗被调解。二是我局共有海南晋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服环境管理罚款处罚等6宗行政诉讼,案件均已胜诉。三是依法组织海南华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宗行政听证工作。

    (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情况。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参照环保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成了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开展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工作。抽查过程着重对照案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五要件进行了评查二是不断查找不足,提高执法水平。对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查小组当场向相关案件办理人、卷宗归档管理人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执法案卷证据、案卷归档等的整改意见。有力促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目前,市环监局已根据市法制局在检查执法案卷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针对性整改。通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不断查找不足,认真总结经验,确保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卷评查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也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今年我局全面加强现有污染源的环境监管,特别是抓好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管,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截止今年10月底,重点工业企业污染设施监理率达 100%。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8宗,罚款800.12万元。四是积极调处纠纷、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群众污染投诉案件,在维护群众环境利益的同时,做好企业与群众的思想工作,运用法律的手段,积极化解企业与人民群众的矛盾。2017年,我局共受理环保投诉299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80次,大气污染投诉101次,其他118件次(主要是办理黄标车报废、异地车辆环保证明),办结296件,办结率为98.9%。 

(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工作议程。每年都将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十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取消建设项目验收审批事项。

2)落实权项下放工作, 2015年11月,根据市政府 103 号令规定,我局已按工作及时间节点要求,将全部登记表类别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目录》中七大类报告表审批权、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执法(除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海南省重点监控企业和三级以上医院以外)、行政区域内所有环境信访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下放到各区环保部门行使。

3)落实办理制度,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在审批过程中,不断强化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我局审批办工作人员已全部进驻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

4)完成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和服务事项工作。

我局下属单位环科院按国家和海南省要求开展环评改革工作, 2015 年11月,市环科院改革方案上报海口市政府,完成环评脱钩改革,不再承接环评影响评价业务。

    2.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

一是经市政府公开公布,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其中权力事项共103项,责任事项103项,明确具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避免责任模糊化,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二是根据市审改办的工作要求,我局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结果报送市审改办审核。

(十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7 年,为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局通过市场公开询价方式,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定海南法立信律师事 务所作为局机关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提供重大事项的法律咨询、政府合同的起草审查、复议诉讼的委托代理等法律服务。

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环保部门行使职权的监督。二是着力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效能。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严格遵守答辩举证期限,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回复司法建议。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理顺应诉单位内部工作分工、明确共同被告应诉举证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考核监督工作。

(十四)其他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举办10场次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环保知识手册、法律法规等58900余册,宣传挂图700余套,横幅70条购物袋、环保扇、环保伞等环保物品2000份。

二、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重工作,轻学习,与现阶段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能力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目前尚缺乏相应的环保专业知识,对企业建设生产过程的新工艺、新技术等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导致现场执法抓不住关键,发现不了问题,执法大打折扣。同时,环保执法人员对国家、省等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政策规定只注重文件理解,实际运用欠缺

(三)环保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和棘手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与现阶段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式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环境法制教育宣传。始终把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常抓不懈。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法制培训与学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力争依法行政各具体要求都能贯穿环境管理工作的各环节;继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及一线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不断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法制水平。

)严格执法,实现环境保护的法制化管理。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环保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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