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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19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指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海南“首善之城”和幸福美丽海口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截至12月31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一级(优)标准天数277天,二级(良)标准天数81天,三级(轻度污染)标准天数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8.6%,一级优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天,提高了1.8%,可吸入颗粒物PM2.5、PM10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5%和2.5%。

    (二)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家控制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我市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

    二、主要成绩

    (一)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一流

    2016年前三季度、上半年、1-11月份海口市的空气质量在全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74 个城市中均排名第一。

2016年1-11月份与2015年1-11月份我市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月份

年度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2016年

1

3

1

1

1

3

1

1

1

3

1

2015年

2

2

1

1

1

2

1

1

1

5

1

    (二)环保工作考核名列前茅

    我市2015年度生态省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连续6年获评优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获评优秀;我局2015年绩效考评获得政府经济口类优秀等次。

    (三)完成我市2015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我市2015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省政府的考核,“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也圆满完成。

    三、主要工作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

    一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海口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共计529.034平方公里(含东寨港滩涂),占海口市国土面积的23.11%,其中Ⅰ类红线区120.162平方公里,占5.25%;Ⅱ类红线区408. 872平方公里,占17.86%,所有的红线矢量数据都纳入我市“多规合一”数据平台。二是明确资源利用上限。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设定资源利用上限,包括人口控制规模、土地开发强度、用水总量等指标。三是设定环境质量底线。按照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改善”的原则,提出我市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的环境质量底线,对各空间的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等提出具体质量目标。

    (二)科学编制环保规划,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科学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初步编制完成《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海口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海口市生态资源调查》通过专家审查。

    (三)强化环境监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把加强环境监管作为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倒逼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海口市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禁止上马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二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评,《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体验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口市西海岸南海明珠生态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通过专家审查,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强化项目环评,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环评审批787件,环保竣工验收418件。

    三是推进构建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编制《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家召开交流会,并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已开展核算地区进行调研,学习交流成功经验与作法。目前正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巩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海口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稿)》,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通过采取控车、降尘、禁烧(燃)、限烤、治企、增绿等六大措施,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新划定秸秆禁烧区,编制《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域的通告》,推进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强化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排放监管,编制《海口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会同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大气结构性污染问题,编制《港澳工业开发区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搬迁方案》,积极推进企业搬迁;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编制《海口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海口市贯彻落实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实施计划》,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全市禁止通行,推进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截止12月31日,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3905辆,完成省政府下达淘汰13286辆的任务指标。

    (五)开展水污染防治,改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

    编制《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口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等方案,按照“一沟(河)一策”思路,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一是落实“河长制”, 每月对列入全省整治范围内的19 个水体环境质量开展水质监测,并按时将水质监测结果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12月份监测结果表明,19个监测水体中无黑臭 4个、局部黑臭 2 个、轻度黑臭 6 个、重度黑臭 7 个。二是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开展治理水体周边点源的调查,强化部门协作,实施联防联治,打击偷排直排、非法采砂等水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美舍河沿岸环境保护排查和整治,出动人员 130 人次,排查项目 159 个,立案处罚 12 个,转交城管部门处理 18 个。三是做好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PPP项目工作。编制《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PPP项目监测方案》,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PPP项目水质监测第三方招投标及鸭尾溪、白沙河水质验收工作。

    (六)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减少环境风险

    我局与公安机关联手,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016年4至11月份,共查处11宗涉及危险废物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废矿物油案件6宗,查扣废矿物油67.41吨,查处涉废铅酸电池案件5宗,查扣废铅酸电池239.64吨。

    (七)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一是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顺利建成并通过验收。6月29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任务的城市。该系统包括预警预报业务平台、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等多个模块,可实现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未来1-7天的浓度值和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预报业务及信息发布工作,为海口市环境管理和公众出行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强化环境监测。我局开展水、气、声、土壤等环境要素和各类污染源的监测,2016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约116009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492份,为加强环境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强化环境立法。组织制定《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报请市政府审核,并于10月21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四是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修订《海口市突发环境事件(2016年修订稿)》《海口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稿)》,开展2016年度海口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五是优化行政审批。缩短重点项目审批时限,对我市“百日大会战”、“双创”、纳入督查考核的投资项目、我市城镇内河(湖)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等均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5宗(包含区级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1份,罚款691.8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1.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环境执法大练兵等专项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印发《海口市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根据“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共排查发现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567 个,其中整治规范类的 437 个,淘汰关闭类的 72 个,完善备案类的 58 个,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完成率为 100%。二是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全面动员我市各级环境执法人员,集中3个月时间,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各项执法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排查中小企业102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6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0宗,处罚金额共208.5万元。

    2.开展集中化解环境污染投诉攻坚活动

    我局针对3月27日晚电视问政节目《亮见》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化解环境污染投诉攻坚活动,将涉及环境污染投诉件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由局领导包案负责,合力推进案件解决,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

    3. “双随机”抽查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启

    我局在全省率先采用电脑软件“双随机”抽查模式对我市行政辖区内省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和三甲医院进行抽查,建立“双随机”库源,完成“一单二库”的建立,共对181家市控及一般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海口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完成《海口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方案》,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综合督查问题逐步进行整改。二是加强监管,对我市建成投入使用的6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巡检,每月对其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达到环保要求。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洗涤行业、食品饮料加工行业等整治行动,行政处罚企业6家,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我市龙塘、永庄水库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咸谅墟、西排岭村、和村上三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剖析目前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与整治对策。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复查评估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5. 初步形成环境监管网格化

    2016年,我市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招聘环境监管网格员197人,按照“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原则,在市、区、镇(街)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6.积极受理环境投诉

    截止12月31日,我局共接到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投诉713件次、12369环保投诉热线投诉208件次,省12345、微信、网站等其他转办信访件216件次,合计1137件次,其中噪声污染投诉465件次、大气污染621件次、水污染5件次、其他46件次,办结率为99%。

    (九)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1.开展环保专题宣传活动。

    2016年,我局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开展“世界环境日”“地球一小时”“世界地球日”等13场次公众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共发放环保知识手册、法律法规等共58900余册,购物袋、环保扇、T恤、环保伞等宣传品14200余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海口市首届“最美环保人物”评选活动,助力“双创”。

    2.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我局及时面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行政审批、环保服务等各类政务信息,其中,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760余条,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160余条,环保专栏(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环保服务等)信息发布100余条;利用海口环保“双微”平台,编辑发布微信信息413篇,微博信息1050篇。

    3.筹备开展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海口)年会

    为做好本届论坛海口年会的筹备工作,我局编制《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海口)年会总体方案》《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海口)年会海口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梳理工作流程,精准高效地推进生态文明示范点创建、阶段成功展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海口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4.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

    我局在机场、港口、办公区等对外场所不间断播放当日生态指标,为方便市民了解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展示我市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十)落细落小,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按照“六个精准”扶贫要求,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勇挑重担,主动作为,通过多次实地调研,确认了11户贫困户,38名贫困人口的帮扶信息,并将11户贫困户通过结对帮扶方式,“一对一”安排到具体的党支部和帮扶责任人,并要求各党支部帮扶责任人要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通过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成员结构、受教育程度、老人及小孩生活上学情况、个人诉求等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十一)继续深入开展“双创”活动,巩固创建成果

    在环保管理职能工作方面,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在服务“双创”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局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环保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做好项目的批复;在“包点”工作方面,我局每周二、三由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对新埠岛主要街道开展夜间巡查工作,每周六安排工作人员赴包点单位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或者参加新埠街道办统一安排的清理卫生死角活动。在迎接国家“创卫”暗访组检查期间,每日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对新埠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巡查,两个帮扶组在各自包点社区开展动态巡查,帮助包点社区解决实际困难。2016年,我局共出动2600余人,开展巡查180余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76次,清理卫生死角200余处,开展“文明交通”劝导40次,纠正出铺经营行为80余次,设置“双创”宣传栏20块。

    (十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4月21日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10次局长接待日活动,做客《亮见》《椰城纠风热线》《双创三人行》《直播12345》等电视节目,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的环境污染问题。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今年以来,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结合自学基础上,已开展了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五位一体”建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专题学习等10场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时处级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各项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其他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组织开展3场围绕第一专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专题交流发言,督促党员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是邀请专家授课。5月26日,我局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李子昂做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演变和时代要求》专题讲座;12月16日,邀请张璇讲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解读,让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更透彻。

    四、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新常态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保持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

    (一)  深入推进“双创”工作

    继续抓好“双创”共性指标和环保职能指标落实工作,确保“双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促进“双创”成果巩固提升。

    (二)抓好环保规划编制

    做好《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上报审查工作,编制完成《南渡江(海口段)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修改完善《海口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海口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及《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并上报市政府。

    (三)加强生态环境整治

    突出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我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提升。

    (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环境宣传教育

    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环境新闻宣传,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履行环保责任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环境保护体制的改革。

    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的作用和职能,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探索区域环保治理联防联控,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七)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大对市、区两级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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