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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17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25日
名  称: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环境监管,有序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不断夯实“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2015年前三季度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家重点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各项生态环保考核成绩优秀。

我市在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连续5年获评优秀;在2014年度全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评优秀,排名全省第一;2014年度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排放总量均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

3.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我市加大力度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截止10月底,已累计淘汰黄标车 14968 辆,任务完成率达到 112.66%,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推进“双创”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将“双创”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731日下午,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市双创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并就我局承办的双创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813日,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双创”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细化落实任务分工,推进“双创”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集中力量,帮扶挂点街道。局领导带队到挂点的新埠街道深入开展帮扶调研8次,排查出环境隐患、卫生死角、基础设施等8大类“双创”工作薄弱环节,针对15条重点突出问题,拟定帮扶计划,协调市、区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帮助新埠街道开展“双创”。组织干部职工到三联、土尾社区开展了7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帮扶点市容环境脏乱差。制定巡查责任分解表,每周二、三由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对新埠街道开展全天候巡查,重点抓好新埠大道等重点区域的秩序整治。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海口环保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双创”工作动态。深入新埠街道包点单位三联、土尾悬挂“双创”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双创”重大意义,努力提升“双创”知晓度、参与度。

2.完善环境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体制机制基础。

一是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草拟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于1023日正式成立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二是理顺环境保护关系。完成《海口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文本初稿,并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内容,着手制定《海口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完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我市在四个区政府绩效考核增加环境保护指标和内容的基础上,918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海口市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海办发〔201517号),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纳入考评内容中。四是构建“大环保”格局。积极配合华南督查中心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配合召开海口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启动会,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第一阶段现场检查、资料汇总、调研座谈等工作。针对综合督查反馈意见,我局编制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落实环保综合督查第一阶段督查整改建议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目前23项整改任务已有5项完成整改 16项任务过半,总体整改完成情况良好。

3.加强规划顶层设计。

科学编制环保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充分发挥环保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一是推进《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组织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环保专家召开《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讨论会,督促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417日通过海口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审核。现规划编制单位已依据大纲思路初步完成文本编写。二是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我局作为“多规合一”生态环保组牵头单位, 制定《海口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委托《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负责“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技术工作,目前已完成《海口市“多规合一”生态环保专题报告》初稿,初步确定了海口市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是加快环保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环保“十三五”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海口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以及海口市生态资源调查工作,目前四项工作均已完成前期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工作,现正在开展文本编制工作,预计12月初完成文本初稿。

4.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

制定印发2015年度减排工作计划,明确27个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狠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一是促进结构减排。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2015年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8个。实施清洁能源政策,调整公交和出租车辆燃油结构,2015年上半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提高至80%二是推进工程减排。加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每周开展现场督导,重点推进海口威立雅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该项目已完成投产运行,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减排项目建设,完成11家煤矸石砖厂脱硫设施的在线设备安装联网验收。推进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海南罗牛山红明原种猪场、乌良鸡场等5家养殖场的干清粪、雨污分流改造、养殖废水深度处理等减排任务。三是加强管理减排。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新增4个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点,累计发放黄绿标73.34万个。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召开3次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专项工作会议,开展2次核发工作培训。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对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开展4次专项检查,1次学习培训,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监督管理。推进黄标车淘汰,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实施方案》、《海口市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和《海口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截至10月底,我市累计淘汰黄标车14968辆,任务完成率112.66%,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512月底淘汰黄标车13286辆的任务。

5.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以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为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大气、水、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海口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强化日巡查、周通报,对四个区及桂林洋开发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露天堆场、焚烧垃圾每周开展2次巡查,发布29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巡查周通报。加强秋冬季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研判,针对10月份个别天数出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的情况,组织开展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指导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分别去函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完成饮用水源地界碑界桩缺失状况调查,开展界碑界桩修复。牵头开展专项水污染整治,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假日海滩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仙月仙河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对存在水污染物超浓度、超总量排放、偷排及不正常使用水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配套市级资金423.12万元,推进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群庄村、美兰村、塔市村)等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推进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组织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官良村、琼山区红旗镇龙前村、美兰区大致坡镇谭冲村等9个村庄参与申报“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

6.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海口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牵头发改、水务等28个责任单位,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通过开展41项规定任务、16项自选任务,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隐患。共出动2000余人次,500多车次,检查各类企业1329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企业117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96家,责令停产企业15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22家,关停取缔企业2家。二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计出动283人次,排查企业132家,立案查处33家涉嫌水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强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立案处罚92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9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宗,对7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三是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起草了《海口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能,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在全市4个行政区、1个农场、3个管委会和43个镇(街)建立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目前该方案正在按922日市长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四是积极解决环境纠纷。接到各类群众投诉1689件次,其中噪声投诉达582件次,大气污染投诉942件次,水污染投诉90件次,放射性污染37件次,其他污染投诉66件次,查处率98%,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7.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抓好源头防控,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口。推进规划环评金鹿工业园、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狮子岭工业园区一期7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强化项目环评审批,完成环评审批440个,环保竣工验收135个。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发放排污许可证273份,征收排污费1775.9793万元。二是规范各类危险源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2次,累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33家,危险废物防治情况抽查合格率为93.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放射源安全例行检查1次,检查重点涉源单位20家,督促海南省人民医院6企业完成整改。加强医疗危险废物和医源性污水监管,对益丰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专项检查,责令该企业从白水塘停产搬迁,该项目已于5月底停止生产并搬迁至澄迈县。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527日傍晚发生在琼山区高登东街居民区内一农药仓库失火产生刺鼻气味的环境事件,有效避免农药仓库火灾对我市水环境造成危害。

8.加强生态环境监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强化环境监测业务、技术、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建设,着重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和服务决策能力。一是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约51443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665份,为水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总量减排、环境管理、环境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支持。二是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积极筹建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三门坡镇、云龙工业园区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目前市政府第二办公区站点已完成站房建设。开展永庄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目前站房已开工建设,仪器设备公开招标拟定1118日开标。三是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建设。目前已完成海口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已挂网公示,计划115日开标四是完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完成《海口市城镇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监测设备投入,完成2015年小型项目政府投资计划环境监测专用设备购置的询价采购招投标工作,拟购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烟气分析仪等监测仪器。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展我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目前全年采样工作已结束,南开大学实验室正在对样品进行分析化验。

9.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环保专题宣传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举办11场次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环保知识手册、法律法规等47000余册,宣传挂图700余套,横幅26条购物袋、环保扇、环保伞等环保物品1800份。在《海口晚报》、《海南日报》等媒体组织专版报道5个,拓展新环保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新闻宣传深度。二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行政审批、环保服务等各类政务信息640余条。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430篇次,采用271篇次,发表318篇次。编辑38期《海口市环境保护简报》和8期《环保大检查简报》。利用海口环保“双微”平台,发布微信550余条,微博820余条。三是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控。配备舆情监测专员,对环保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编辑96期《海口市环境保护舆情信息》,舆情信息143篇。

10.强化环保基础工作。

大力加强项目审批、环保立法、环境信访、队伍建设等环保基础工作,提升环保干部职工能力与水平,着力打造服务环保。一是主动服务重点项目。“百日会战”等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对美兰机场二期安置地选址、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选址提出环保意见,参加协调会,做好环保解释服务。二是加强环保立法工作。修改完善《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稿)》,做好迎接市人大对该《办法》的二审工作。开展我市扬尘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完成《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调研报告初稿。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10日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党课5次,开展9次局长接待日活动,做客椰城纠风热线、直播12345,现场累计解决群众环境污染困扰问题15余件次,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提升环保干部职工能力,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举办4期环境管理业务培训。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新常态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保持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

(一) 深入推进“双创”工作。

继续抓好“双创”共性指标和环保职能指标落实工作,整合资源帮扶挂点街道开展“双创”工作,将“双创”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相结合、相促进。

(二)抓好环保规划编制。

做好《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提请审议和发布实施工作,组织审查环保“十三五”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海口市生态资源调查报告。

(三)加强生态环境整治。

突出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我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提升。

(四)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

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健全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五)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强化环境宣传教育。

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环境新闻宣传,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履行环保责任的良好氛围。

(七)深化环境保护体制的改革。

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的作用和职能,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

(八)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大对市区两级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和人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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