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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10-2/2022-09116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城乡环保,努力提升环境质量。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今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家重点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环保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我市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均获优秀,名列全省前茅;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省政府考核。

3.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突出。

加大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督办和协调力度,组织做好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完成3家养猪场搬迁转型升级,完成退塘还林2456亩,演丰东河由劣Ⅴ类变为Ⅳ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4.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全局14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提速49.3%申报材料精简42.3%,所有事项均能进行网上申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5.积极打造政民沟通新平台。

开通“环保海口”官方微博和“海口环保”官方微信,发布各类环保信息580多条,实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100多件次,“环保海口”在新浪发布的2014年前三季度海南政务微博影响力中排名第二。

6.环保工作获得各项殊荣。

推进文明机关建设,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2011-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严格环保行政执法,被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海口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开展绿色护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被市政府表彰为“2014年海口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

7.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实施行政职权网上公开,编制行政职权公开目录,共公开34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类10项、行政处罚类21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规范职权的名称、编码、办理部门、流程图等17类要素。试点编制权力监管清单,梳理32部环境法律法规,编制环境保护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列出监管权力16大类,细化监管对象、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6项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监管。

8.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查找出51条“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79条整改措施,召开高质量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市委督导组充分肯定,修订完善62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6项新规章制度。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抓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辅导15次,举办报告会2次,观看教育片10次,党员干部交流讨论27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68篇,群众路线知识考试优秀率达98.5%扎实查摆问题。围绕“四风”问题,共进行谈话32次,发放意见表312份,征求到意见102条,梳理“四风”问题51条。认真整改落实。制定“两方案一计划一台账”,提出采取79条整改措施,解决港澳工业开发区附近的紫园、天伦誉海湾等小区反映的异味影响问题,主动上门为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罗牛山等4家企业服务,领导带队3次前往结对帮扶对象甲子镇蛟龙村调研,慰问10户贫困户。抓好建章立制。提出68项制度建设任务,修订已出台的62项制度,研究制定办公室督查督办制度、环保业务监督回访制度等6项新制度。

2.全面落实经济体制改革各项环保任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对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直接发放首次排污许可证;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较压缩前提速49.3%简化申报材料,精简材料42.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编制环境总体规划。做好项目招投标,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积极交流座谈,将生态红线划定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两项工作统筹纳入《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之中,目前已完成规划大纲初稿。推进区域环境联防联控。与文昌、澄迈、定安等周边市县环保部门签订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区域环保工作的沟通协调,落实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探索环保治理新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调研工作,为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抓好污染总量减排。

编制减排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控制目标,将减排指标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健全三大减排体系。草拟了海口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统计、监测等办法。落实年度减排任务。重点推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完成海口振逢宏业建材厂脱硫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4.实施生态环保综合整治。

开展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加大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督办和协调力度,完成3家养猪场搬迁转型升级,完成退塘还林2456亩,演丰东河由劣Ⅴ类变为Ⅳ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及主城区水环境面源整治工作,整治主城区水环境,拆除主城区13家养殖场,整治87家餐饮单位和183家洗车服务单位。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我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定年度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工作,共抽检43家单位865辆柴油车,整改47辆超标排放车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累计发放黄绿标52.06万个。完成11家加油站、5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实施第三阶段高污染机动车区域限行。开展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已注销登记汽车8388辆,任务完成率为76.98%

5.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环境准入。审批978个建设项目,否决不符环保要求的项目55个。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切入点,规范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286份,征收排污费422.83万元。加强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执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86人次,检查企业287家,立案处罚147宗,移交法院强制执行55宗。接到各类环境投诉1737件次,查处率100%做好应急管理。全面排查海口市环境风险点,限期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理龙塘糖厂糖蜜泄漏事件。修改完善《海口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6.做好新法实施准备。

加强学习宣传。开展环保系统新环保法培训工作,到重点企业进行新环保发讲解说明,刊发新环保法宣传专版1个。全面开展自查。针对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新职责和新权限,全面开展自查,梳理出环保履职、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配套制度。依据新环保法,修订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环境违法企业生产设备等制度。

7.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推进第二办公区、甲子镇、云龙产业园区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环保立法。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开展《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规定》和《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新型城镇化下的环境管理调研、“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调研等。启动智慧环保建设。制定“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期建设方案。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开设环保内部办公微信群,开发建设环保信息共享平台。

8.加大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1500份,刊发宣传专版6个,制作专题片2个,开展《“四宜三养”美丽海口》环保摄影比赛活动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加大环保信息报送力度。报送信息447篇次,采用277篇次,发表495篇次。编辑了40期《海口市环境保护简报》。搭建公众参与环保新平台。开通环保官方微信,发布环保信息300余条,回复微友环保相关咨询100余件。

 9.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和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开展新环保法专题培训活动。完善内部管理。修改完善环保系统《办事指南》、《管理手册》、《规章制度》、《环境信息》等十大管理文件,加强规范管理。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和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深化污染防治力度。

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三)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完成2014年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制定海口市2015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评估和迎检工作。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完成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做好新环保法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五)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建立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将南渡江龙塘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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