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原名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机构改革更名)隶属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环境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全市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技术服务和有效数据。
(二)承担除省级以上考核外的本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生态状况、振动、辐射、放射性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监测。
(三)负责全市环境执法监测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
(四)负责全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五)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污监测。
(六)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监测,负责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七)负责收集、整理和储存本市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编制空气质量预报、日报、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污染源简报和各类生态环境质量专报;承担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环境统计监测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工作,提供各类考核所需监测数据资料;
(八)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方法研究。
(九)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十)做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编制是92人,在编干部职工57人,聘用人员26人,退休人员26人。内设办公室、监测业务科、质量管理科、综合统计室、分析测试中心、自动监测科、监测预报预警科、机动车排污监测科、污染源监测一科、污染源监测二科、水环境监测科、大气环境监测科、土壤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声环境监测科、辐射环境监测科等15个正科级职能机构。
第二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4.5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894.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94.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894.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3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4.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63万元,主要是今年部门项目减少70.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125.98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67.34万元,占3.6%;节能环保支出1560万元,占8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5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导致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有增加。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4.5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6.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主要是有人退休,在编人员减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主要有人退休,在编人员减少。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7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减少。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65万元,主要是部门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减少。
三、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3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各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3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4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本年未安排预算。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本年未安排预算。
五、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是本年未申报政府基金类项目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六、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收支总预算1930.84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收入预算1930.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32万元,占1.9%;经费拨款收入1894.52万元,占98.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收入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38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人员减少,使整个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而且部门项目减少70.65万元,上年结转有所增加。
八、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支出预算193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2万元,占63.9%;项目支出696.32万元,占36.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6.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1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30.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