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由于长期以来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不清,缺乏有效监管,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我市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备案登记工作势在必行。
二、出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环函〔2019〕360号)
三、工作任务:免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工作。
四、适用对象范围:海口市在用和新购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打桩机、叉车、机场地勤设备、港作机械、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五、执行标准:依据《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琼环气字〔2021〕7号)进行确定适用对象。
六、申报登记方式:
(一)网上申报
微信搜索“海南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小程序进行注册申报。
(二)现场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1.海南省城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龙华区金盘开发区金花路金花新村D型公寓2号;电话:0898-65950124。
2.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20室;电话:0898-68723905。
七、登记提交材料(适用于新办理环保登记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有效身份证明。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机身及铭牌相关照片。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权属证明(2021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提供购买合同、购买发票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承诺函等;2021年10月1日起(含)购买的均需提供购置发票)。
八、上牌补贴材料清单(适用于已自费办理环保登记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申请号牌资金补贴):
(一)《海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资金申请表》。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上牌收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与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与注册单位同名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
(六)补贴金额80元/台。
九、申报时间: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十、注意事项:
(一)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个人或单位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未开展备案登记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进行改正,罚款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