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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六次会议第395号提案的答复

林青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造自贸港低碳发展海口样板的建议》(第395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海口市低碳工作现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的重要历史阶段。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十四五阶段的主旋律,而降低碳排放作为世界共同议题,是我国展现大国担当、承担国际责任的主要着力点之一,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2020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之间的协同效应。为我市加速低碳转型和长期低碳发展战略实施提供重要指引和重大契机。 

海南省人民政府早在2018年就印发实施了《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推动全省率先达峰,并支持海口率先达峰,明确达峰路线图。海口市作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历来高度重视城市低碳发展,碳减排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迫切需要在十四五时期抓住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机遇,以降碳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提出全市碳峰值目标以及实现碳峰值的对策路径,加强碳减排与污染协同治理,探索适合海口市的低碳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落实海南省制定的达峰目标与减排任务,完成海口市碳排放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并落实碳排放达峰工作计划、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持续推动实施。针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

(二)建立健全碳数据管理机制

围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排放源定期调查与数据监控、碳数据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快构建适用于海口市的碳数据管理机制,为统筹做好低碳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力推进碳达峰工作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三)加强碳汇挖掘和建设工作

调研研究海口市绿碳生态系统和蓝碳生态系统的分布状况及增汇的路径和潜力,在海口市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保护修复现有的蓝碳和绿碳生态系统。结合海洋生态牧场建设,试点研究生态渔业的固碳机制和增汇模式。结合现有森林实际情况增加森林覆盖面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研究,依法合规探索在海口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

(四)开展各类低碳创建行动

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强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实施市级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景区的试点工程,尝试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新实践,探索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碳足迹评价及碳捕集、封存和利用示范工程,带动工业产业低碳发展,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打造低碳绿色景区品牌,探索低碳建设新模式和新路径,积极探索和总结低碳试点经验,构建试点示范评价标准体系,输出海口经验。

三、下步工作

(一)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对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海口市碳排放的实际情况,制定海口全市域达峰时间表、规划达峰路径、并预测碳排放量峰值,出台配套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落实配套资金。针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明确达峰时间表并预测碳排放量峰值。

(二)建立高准确度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是对推进碳达峰工作的有力支持。构建区县与企业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常态化机制,确保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束性目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在现有统计制度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适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对核算统计结果引入不确定度分析以提高核算统计数据的质量,并实行年度核算制度。

(三)探索碳汇补偿机制。

依托海口丰富的林业、湿地与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做好本地区发展碳汇的规划研究。组织专家摸清海口碳汇资源本底,包括森林面积、湿地面积与海洋植物统计,掌握碳储量与碳汇量的现状、变化与潜力情况;探索建立碳汇补偿机制、加快构建碳汇补偿工作机制、碳汇发展规划、碳普惠机制、碳汇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基础能力支撑机制等有关体制机制,为开展森林、湿地与海洋保护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碳汇金融产品开发,以海南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为契机,创新基于绿色信贷活动和直接投融资的碳金融产品,包括碳债券、碳基金、碳信托等;完善碳汇金融的融资担保体系,研究推出森林、贝类、藻类等生长相关保险品种,对碳汇项目本身进行风险分散。

(四)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和工程示范

鼓励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碳达峰相关的重点项目。以企业与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主,成立低碳经济技术孵化中心和交流平台,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作为顾问。建立低碳经济技术孵化中心和交流平台,与国内外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合作交流,为产业园不断引进先进的低碳经济生产技术。强化CCSCCUS技术的应用于示范,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五)开展碳达峰基础能力建设


制定碳数据管理工作计划,统筹碳数据管理各项工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研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活动水平收集方法、排放因子本地化等方面的研究,提升统计核算的准确性。加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开展对政府统计部门、政府支撑研究机构、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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