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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海口市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台联:

  您《关于切实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的建议》(第40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废铅蓄电池回收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海口市高度重视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为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环境管理目标,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扛起省会中心城市的责任担当,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体系

  为充分发挥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逐步规范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和省海事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试点方案》。我市按照《海南省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试点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鼓励试点单位与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开展合作,采取委托或联合回收的方式。依托销售网点、4S店和维修网点,采取自建式、共建方式设立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

  (二)积极推进海口市试点工作

  目前,全省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共5家,设有5个集中转运点,其中海口有3个(龙华区设2个、秀英区设1个),占全省的60%;设有60个收集网点,其中海口有10个(龙华区设1个、琼山区设4个、美兰区设2个、秀英区设3个),占全省16.67%。

  根据海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我市收集转移废弃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编号900-044-49)约为25343吨,其中1-9月转移14300吨。2020年1-9月我市废弃铅蓄电池转移量已达30270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11.7%,收集转运试点效果明显。

  (三)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品的运输管控

  按照秀英港14号泊位危险品运输监管要求开展包括废弃铅蓄电池运输在内的危险品泊位监管工作。加强对进出港的危货运输船舶进行日常运政检查,每日安排专人到秀英港14号危险品泊位对现场装卸作业监管,采取“一船一报”的形式,严格排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无联单无手续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出岛,确保包括废弃铅蓄电池运输在内的危险品运输安全。

  (四)以多种方式开展抽查排查

  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严格落实进港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通过机器检测和人工核查等方式排查非法夹带废弃铅蓄电池等危险品过海行为,确保运输安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秀英港集装箱运输开箱抽查,排查打击非法夹带废弃铅蓄电池等危险品运输过海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以六·五环境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为契机,开展废铅蓄电池相关危害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机动车销售维修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加强员工培训,了解废铅蓄电池不规范收集的危害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积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稳步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建设

  加强产废单位在固废系统中产废登记管理,危废经营单位实时了解产废单位产废动向,及时收运。逐步引导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专业化运营体系,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铅蓄电池生产或经营企业通过销售渠道建立回收网络,发挥市场调节和竞争作用,促进分类回收处理。

  (三)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巩固危险废物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交通、公安、住建、卫生等部门的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回收利用、机动车拆解和维修等行业管理。

  (四)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强化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和监测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

  (五)继续加强港口码头危险品运输管控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继续落实“一船一报”,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过海的行为,严禁无联单或手续不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出岛。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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