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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答复的函

 方慧玲代表

方慧玲代表提出《关于加大投入全力保障龙塘水源饮用水环境安全的建议》(185号)收悉。我局已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龙塘饮用水水源地是我市城市供水主要水源地,承担约80%居民的饮水安全,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市政府相继印发实施《2018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海口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责任分工表》等文件,层层压实环保责任,扎实推进龙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于2018年11月提前一个月完龙塘饮用水水源地涉及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其他污染源等四大类型8个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有效保障水质安全达标

一是加大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助推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优先解决短时间内易解决的点源污染问题,主要为龙塘饮用水水源地的堆沙点、木材厂、餐饮店等3个环境问题; 9月底全面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任务;11月底完成生活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在生活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我市将龙塘水源保护区内原住村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投资近397万元,采取小型分散处理设备并资源化利用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两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针对龙塘水源地17户散户,采用小型分散处理设备并资源化利用;针对龙塘谭连村连片区,共新建2600米截污管网和1个污水处理站和提升泵站,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套,8个清水罐,2座公厕,解决4个村庄558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二是加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采取征收龙塘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集体土地方式,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围网封闭式管理,从源头上管控。加大对水源地基础化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新更换水源地标识标牌、地理界标、警示牌及水源保护宣传栏等。为进一步规范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夯实水源地管护基础,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琼山区政府已向市政府请示,拨付海口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X149县道交通穿越应急防护工程项目预算资金756.7958万元;同时为做好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拨付海口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名录项目预算资金28万元。

三是积极探索水源地补偿机制。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立我市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于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在借鉴参考相关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对因饮用水水源保护而导致生产受限、收入受损的农户给予合理补偿,充分调动保护水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环境风险和监管压力。我局已请示市政府,建议我市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工作,并将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这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试点;同时,建议我市参照全省及其他先进地市的作法,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探索建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对因承担水源地保护责任使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区域和居民给予财力补偿的工作机制,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市财政在市对区补助中每年已安排30.2 万元保障龙塘水源饮用水环境安全,下一步,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专项保护经费和龙塘镇排水管网养护工作经费,市财政局将建议市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如果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由琼山区财政保障。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冯寰,电话:687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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